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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66/2023-00009
主题分类: 物价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发改价〔2023〕22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产生日期: 2023-06-30 发布日期: 2023-07-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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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武发改价〔2023〕22号
 

常州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按照天然气上下游联动机制,为做好我区天然气市场保供稳价工作,根据《关于调整常州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常价管〔2013〕130号)、《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武发改价〔2013〕5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明确如下:

一、2023年4月1日起,合同购气量(不含增量,下同)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中准价格由现行4.08元/立方米下调为3.76元/立方米,最高上浮幅度为10%,下浮不限。

二、为保障我区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按照用户自愿的原则,对合同购气量以外的代购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实行代购代销价格政策。作价公式为:

代购代销销售价格=当期代购天然气平均成本+配气价格 

其中,当期代购天然气平均成本按当期采购价格和采购量加权平均计算;配气价格为0.8元/立方米,不实行上浮。

三、燃气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价格公示和政策宣传,建立完善价格台账,妥善处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工作。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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