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为疏导上游气源价格上涨矛盾,根据我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及《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常发改〔2023〕280号)等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销售价格
居民用户第一、二、三阶梯销售价格分别调整为3.01元/立方米、3.61元/立方米、4.21元/立方米;执行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3.31元/立方米。
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单位:立方米/户、元/立方米
类别
户年用气量
价格
第一阶梯
用气量≤400
3.01
第二阶梯
400<用气量≤1000
3.61
第三阶梯
用气量>1000
4.21
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用户
3.31
对由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以户为单位,实行每户每年用气量150立方米以内免费。
三、执行时间
自2023年9月1日起,用气量按调整后的价格标准执行。
四、有关要求
常州新奥燃气公司应严格执行居民阶梯气价政策,做好抄表计量、价格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