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所,局各科(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推进实施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覆盖提升工程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司法局
2023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实施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
站点覆盖提升工程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532”发展战略2023年度重点工作要求,大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建好建优群众“家门口”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基层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覆盖度、服务力和满意率,特制定推进实施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覆盖提升工程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聚焦全区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覆盖率超50%的工作目标,全面整合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基层法律服务力量进驻村(社区)调解工作室、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载体,通过常态组织开展法治宣传、纠纷调解、法治讲座等法律服务,将公共法律服务触角延伸至基层社会治理单元,实现资源统筹、信息共享、风险会商、协同联动,让基层群众有法律诉求能见着人、问得清、办得好,在家门口能就近享受到“全业务、零距离、无障碍”的公共法律服务,以促进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体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建设标准
(一)场地场所。争取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支持,重点依托村(社区)调解室、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打造具有地域特点、文化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将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服务项目、工作内容等,统筹纳入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角)建设,同步推进实施。
(二)标识设施。根据实际情况,体现公共法律服务元素,通过设置指示牌或席卡等方式展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名称,公示负责人和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姓名、联系方式,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村(居)法律顾问驻点时间、监督电话等内容。
(三)文书资料。站点配备公共法律服务指南、便民联系卡及普通业务办理所需表格等文书资料,供来访群众取阅使用。
三、服务范围和服务方式
(一)服务范围
1. 法治宣传;
2. 法律咨询;
3. 纠纷调解;
4. 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咨询、指引服务;
5. 其它公共法律服务事项。
(二)服务方式
1. 现场服务:工作人员提供现场服务。
2. 电话服务:公示入驻人员电话。
3. 网络服务:通过江苏 12348 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我的常州”移动终端、“苏解纷”微信公众号、“法润民生”微信群等提供网上服务。
4. 自助服务:提供服务指南、宣传折页等自助服务。具备条件的村(社区)可通过购置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提供自助服务。
四、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
(一)村(居)法律顾问
1. 服务内容:
(1)为村(社区)自治管理提供法律意见;
(2)为村(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3)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讲座;
(4)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指引;
(5)参与村(社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6)开展立法民意收集。
2. 服务要求:每月提供现场服务不少于 8 小时,每季度开展1 次法治讲座。
(二)人民调解员
服务内容:
(1)负责受理调解辖区内民事纠纷;
(2)了解掌握社情动态,负责排查辖区内矛盾纠纷,并对矛盾纠纷提出处置意见;
(3)及时汇报重大疑难纠纷,特别是对群体性纠纷发展态势,采取必要措施,有效控制事态扩大与恶化;
(4)协调配合处理跨辖区的矛盾纠纷;
(5)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调解协议。
(三)社区矫正志愿者
(1)协助开展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提出意见建议;
(2)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后的对接工作;
(3)担任矫正小组成员,并督促社区矫正对象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4)定期向司法所通报社区矫正对象遵守报告、会客、外出、迁居等规定的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5)重要节日、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协助做好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的排查走访工作;
(6)协助开展对特殊困难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
(7)协助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活动。
(四)法律明白人
(1)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2)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以及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3)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惠民富民政策;
(4)参与乡村(社区)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及时收集和反映群众法律需求,引导群众用好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积极带动周边群众提高法治意识;
(6)参与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工作,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升级;
(7)依托“百姓议事堂”“民生茶社”等民主协商途径,推进基层自治德治法治融合。
五、推进步骤
(一)调研部署(4月中旬至4月下旬)。开展专题调研,区局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各司法所细化工作方案,排定建设计划、时序进度,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建设标准和服务内容。
(二)全面推进(5月上旬至10月上旬)。各司法所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对照建设标准,稳步推进实施,保质保量完成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工作任务。
(三)成果验收(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区局对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运行情况开展验收,进一步查漏补缺、总结经验,发掘亮点特色。市局组织对各地站点建设与运行实效等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四)长效运行(长期)。发挥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前沿阵地、神经末梢作用,建立便民惠民长效工作机制,为群众就近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司法所要充分认识落实全市“532”发展战略重点工作、实施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覆盖提升工程的重要意义,把加强基层站点建设、提升法律服务能力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措施,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统筹协调、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二)有序推进实施。各司法所要牢固树立“一盘棋”观念,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在点位选定、资金调度、人员安排、措施保障等方面科学谋划、相互衔接、协同推进。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深度挖掘服务特色等资源,重点打造务实管用、便民惠民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站点,为丰富和拓展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贡献更多武进智慧、武进经验。
(三)健全运行机制。构建由司法所扎口管理、村(社区)两委具体运行、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供业务指导的管理运行机制。完善工作联络机制,司法所要指派专人负责站点日常联络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汇总梳理信息,开展分析研判。健全应急预警机制,各站点要加强与村(社区)两委的沟通联系,及时汇总报送矛盾纠纷隐患、重大突发事件等重点热点信息,主动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地方党委、政府决策,科学防范化解社会风险。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微信、微博、网络等多种媒介,及时总结、推广、宣传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的优秀经验、典型案例、服务成效,提高群众知晓率,扩大社会影响力。区司法局将总结推广典型做法、优秀服务项目和案例,推动站点品牌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满意度和美誉度。
各司法所建设计划表请于 4 月 26 日(星期三)前报区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联系人:刘国芳,联系电话:88310581 ; 翁 琰,联系电话:88310599。
附件:1. 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任务分配表
2. 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计划表
附件1
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任务分配表
序号
镇(街道)
名称
村(社区)数量(个)
站点建设任务数(个)
1
雪堰
26
13
2
礼嘉
15
7
3
前黄
20
10
4
湖塘
45
23
5
牛塘
6
洛阳
19
湟里
17
9
8
嘉泽
南夏墅
22
11
西湖
高新北区
合 计
214
108
附件2
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计划表
站点名称
开建时间
建成时间
进驻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