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高新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规划建设局,科教城管委会建管处,中以常州创新园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镇建设局,相关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行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及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苏建建管〔2022〕99号) 及《关于印发<常州市建筑工程市场行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常住建〔2021〕63号)、《关于开展常州市2023年建筑工程市场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常住建〔2023〕53号)文件要求,区住建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全区建筑工程市场行为专项检查。现将专项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抽检在建工程项目37个,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责任主体市场行为进一步规范,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总体较好,大部分建设单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和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资金,大部分施工单位能依法履行合同,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材料款、设备租赁款。其中江苏天启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武进区前黄镇凤栖路东侧、景德路南侧地块项目一标段、江苏武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贝赛尔产业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常州二建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医疗外科器械研发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工程表现较好,市场行为规范,保障农民工工资四项制度落实到位,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到位。
二、存在问题
检查中也发现部分建筑工程项目承发包违法行为依然存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情况尤为突出:
1、武进区前黄西街南侧、新府东街西侧地块开发项目工程,建设单位常州常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瑞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现场检查相关合同、劳务专业分包协议,瑞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涉嫌将项目部分木工工程分包给个人刘虎、郑冬兵施工,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司规〔2019〕1号)第十二条相关规定,涉嫌违法分包。
2、武进区延政中大道南侧、凤林北路西侧地块工程,建设单位常州隽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总包单位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将项目精装修工程分包给百合盛华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施工,百合盛华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又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宁波匠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施工,宁波匠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涉嫌将项目部分油工工程分包给个人陈长兵施工,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司规〔2019〕1号)第十二条相关规定,涉嫌违法分包。
3、绿色智能电力装备项目施工总承包,建设单位百世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常州市交通产业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常州泰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涉嫌将项目部分地坪浇筑工程劳务再分包给常州安茂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施工,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司规〔2019〕1号)第十二条相关规定,涉嫌违法分包。
三、处理意见
本次检查共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8份,对涉嫌建筑施工承发包违法行为立案或移送处罚3起,相关责任主体均已移交区住建局城建监察大队进行立案查处,并按规定扣除有关责任主体信用分。住建局将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做好问题整改并开展好“回头看”,同时将所涉项目列为差别化重点监管对象,加大对上述项目的综合监管抽查频次。
四、工作要求
1、严格履职,规范市场。各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首要责任、总承包单位要认真履行总包管理责任、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分包单位要落实各自主体责任,自觉规范自身市场行为,杜绝建筑施工违法违规行为。
2、落实整改,高效整治。各参建单位要继续全面自查市场行为,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区住建局将继续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3、提前谋划,有效推进。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规和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按月足额支付四项制度。
2024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参建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履职作为,积极筹措资金,提前计划部署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从源头上、制度上保障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镇、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加快对属地在建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摸底调查,对存在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风险的项目和企业,要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及时化解矛盾,依法处置农民工工资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