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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武进区2023年第一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103/2023-0002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住建发〔2023〕28号 发布机构: 住建局  
产生日期: 2023-04-28 发布日期: 2023-05-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开展武进区2023年第一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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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武进区2023年第一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的通知
武住建发〔2023〕28号
 

高新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中国以色列常州创新园规划建设局,科教城管委会建管处,各镇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持续规范开展我区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根据《关于开展常州市2023年第一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的通知》(常住建〔2023〕67号)、《市安委会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通知》(常安〔2023〕7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建质安〔2023〕50号)、《常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常住建〔2023〕62号)、《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实施意见>的若干意见》(常住建〔2022〕200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开展武进区2023年第一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对象

1.全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实体质量、安全以及参建各方主体行为;

2.全区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

二、检查内容

综合大检查用表及综合表扬一票否决事项(详见附件1、2)所涵盖内容,检查重点为: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承发包行为,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扬尘防治以及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

三、检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5月15日止,各在建工程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牵头,联合建设、监理、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自查自纠,形成书面记录及总结材料,自查自纠情况报公司总部并存放施工现场留档备查;施工单位在各项目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根据检查要求对公司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并留有记录。监理单位对公司所有项目部监理行为、监理资料进行全面检查。5月16日起,各检查组对全区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预拌混凝土企业和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一并进行,检查得分情况作为我区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的依据。

四、检查要求

1.各在建工程项目部、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做好受检准备。

2.各检查组检查活动不得影响工地正常施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方主体不良行为和实体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及时做好检查记录并按需发出整改(停工)通知书,需行政处罚的移交行政处罚机构及时进行立案查处。

3.6月5日前,各检查组将检查情况(包括拟定综合及单项表扬项目、综合及单项反面典型案例)报送至区住建局建工科,所报材料中涉及综合表扬的项目,必须填写综合表扬一票否决事项核查单;涉及综合反面典型案例、单项反面典型案例的项目,必须注明存在问题(包括违反规范、规定的具体条款)。

4.各检查组应妥善安排工作,充分保证检查时间,规范检查行为,严格检查标准,注重工作质量,确保检查工作严肃、认真、廉洁、高效。同时各检查组应及时将检查得分情况及存在问题录入“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并于5月31日前完成录入数据的审核,保证检查数据完整、准确。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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