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高新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规划建设局,科教城管委会建管处,中以常州创新园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镇建设局,相关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区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克服“新冠”疫情、房地产销售遇冷等不利因素,积极做好新形势下住建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全年未发生产生恶劣影响的讨薪上访事件,有力维护了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区建设领域绝大多数企业能够认真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责任,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但仍有少数企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重扰乱建筑市场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相关情况
从信访投诉和协调处理情况看:一是总体情况良好,5人以上的集访、越级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上访等情况较少,本地施工企业引发的农民工信访批次、人数、涉及金额明显好于外来施工企业。二是借农民工工资的名义讨要工程款、结算款、保修金的情况比往年明显增多。三是大部分信访者拖欠依据不充分,主要存在结算纠纷等矛盾。四是涉及信访的施工企业基本能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五是绝大多数农民工信访的秩序、理性程度较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共接待信访讨薪113批次,涉及人数2072人、金额8949多万元;各类信访平台回复107件,涉及人数808人、金额2391多万元,经多方努力,有拖欠依据的信访投诉基本得到了解决,但仍有部分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和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讨薪事件,严重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破坏社会正常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江苏缔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和办公地点为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承接了新城控股旗下扬州、连云港、新疆、山东、安徽、天津等地吾悦广场等的装修项目,各地分包班组与缔源公司产生工程款纠纷,导致2022年10月份以来,各地分包班组多批次集访武进区政府、区信访局、市信访局等部门,并有班组前往国家信访局上访。2023年1月20日,相关班组再次在缔源公司聚集,情绪激动。据各地分包班组反映,该纠纷涉及各地农民工2000余人,涉及金额包括工程款、人工费用、材料款等总计2亿元左右。
(二)江苏金威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武进区路劲铂樾项目二标段装饰工程,因金威玛公司自身经营资金问题,2022年9月19日发生了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拖欠导致的讨薪问题,经武进区住建局、人社局、信访局协调,建设单位提前支付了部分工程结算款用以支付农民工工资,并要求金威玛公司无条件配合并负责完成路劲铂樾项目积存的所有维修销项工作。2023年1月5日,金威玛公司农民工再次集访区住建局、信访局。涉及农民工50多人、涉及金额约200万元。
(三)百合盛华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施工的武进区延政中大道南侧、凤林北路西侧地块项目装修工程,该单位用工管理不规范,与农民工组织者周天宇存在结算纠纷,2022年以来,农民工上访及信访平台投诉不断,2023年1月3日、10日、13日、16日、17日,19日、20日,均有农民工集访区住建局、信访局,涉及农民工80多人、涉及金额约119万元。
(四)合肥众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作业的武进区延政中大道南侧、凤林北路西侧地块项目,劳务单位用工管理不规范,结算存在争议,未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2022年以来,农民工上访及信访平台投诉不断,2023年1月20日,农民工再次上访区住建局、信访局,涉及农民工13人、涉及金额约38万元。
(五)安徽江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作业的武进区延政中大道南侧、凤林北路西侧地块项目,劳务单位用工管理不规范,结算存在争议,未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2022年以来,农民工上访及信访平台投诉不断,2023年1月16日、17日、20日,农民工再次上访区住建局、信访局,涉及农民工25人、涉及金额约24万元。
(六)常州峰之冠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武进区常州华盛机械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0000套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1#车间项目,该公司对项目管理不规范不到位,且公司在处理过程中不重视、不配合,未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致使农民工于2023年1月17日、18日集访区住建局、信访局,涉及农民工40多人、涉及金额约170万元。
(七)上海埃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武进区大唐上悦城项目外墙涂料和保温工程,该工程项目用工管理混乱,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重。2023年1月5日起陆续有工人到南夏墅信访办、武进高新区管委会上访,上海埃拉公司全程无人出面解决此事,2023年1月19日又有工人上访区住建局、信访局,涉及农民工70多人、涉及金额约160万元。
(八)瑞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武进区金科通银玖璋府项目,因瓦工劳务负责人蔡照学失联,其剩余的工程款不足以支付农民工工资且项目对付款金额及比例存在纠纷。相关班组农民工于春节前多次集访前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武进区住建局、信访局、人社局,常州市信访局等部门,涉及农民工200多人、涉及金额约580万元。
(九)常州铭澄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武进区童子河南路南侧、东龙路西侧地块项目,该项目监管资金被要求定向支付,年底该公司财务怠于发起支付业务,导致监管资金迟迟无法定向释放至项目总包及各分包单位指定账户,导致涉及单位农民工于2023年1月12日、16日、17日、18日集访牛塘镇政府、区住建局等部门,涉及农民工2000多人、涉及金额约1亿元。
(十)常州锦麟科技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建设、江苏环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作业的中南高科常州武进创智云谷二期项目,因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不到位,劳务单位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致使班组农民工于2023年1月20日上访区住建局、信访局,涉及农民工40多人、涉及金额约100万元。
(十一)北京恒睿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作业的武进区东宝南路西侧、横溪路南侧地块开发项目,因年底与总包单位工程款付款比例及金额存在争议,未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致使该公司多个班组农民工于2023年1月13日上访区住建局、信访局,涉及农民工190多人、涉及金额500多万元。
(十二)江苏联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施工的武进区年产8000万根园林园艺用品扩建车间一项目,因项目墙板劳务班组存在工资结算纠纷,导致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及时,致使该班组农民工于2023年1月6日、11日、19日集访区住建局、信访局,涉及农民工35人、涉及金额约48万元。
(十三)江苏昊圣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作业的武进区嘉泽镇人民路东侧、嘉成路北侧地块开发项目,劳务组织者彭永全和劳务公司因对合同付款条件有争议,存在工资结算纠纷,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致使该班组农民工于2023年1月13日、14日集访嘉泽镇人民政府、区住建局、信访局、市信访局,涉及农民工80多人、涉及金额约250万元。
(十四)常州旭峰劳务有限公司劳务作业的武进区常州市科教城小学新建工程,钢筋班组农民工提供的工资表与现场实名制考勤数据存在差距,劳务组织者张宏未能及时到场与项目部核实处理,农民工工资未能及时发放,致使该班组农民工于2023年1月18日、20日集访区住建局、信访局,涉及农民工25人、涉及金额约6万元。
(十五)常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武进经济开发区菊香路南侧、绿杨路西侧地块开发项目,因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工程款支付比例和金额存在争议,导致年底支付的工程款到账时间较晚,未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致使农民工于2023年1月9日、13日集访区住建局、信访局,涉及农民工1600多人、涉及金额约4000万元。
二、处理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建筑市场良好秩序,严肃惩戒建设领域各类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保障施工单位和农民工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和促进武进区建筑业的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建立严重欠薪失信行为联动惩戒机制的意见》(苏人社发〔2015〕395号)和《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根治欠薪百日攻坚战方案的通知》(苏治欠办发〔2022〕7号)等文件规定,特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将以下施工企业清出本地建筑市场
1、江苏缔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江苏金威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百合盛华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4、合肥众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5、安徽江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6、常州峰之冠建设有限公司
7、上海埃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将以下施工企业列为重点监控
1、瑞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三)对以下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进行通报批评
1、常州铭澄置业有限公司
2、常州锦麟科技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3、北京恒睿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江苏联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5、江苏昊圣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常州旭峰劳务有限公司
(四)对以下施工企业进行诫勉谈话
1、江苏环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常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五)对周天宇等4位劳务组织者(详见附件)予以通报。
上述被通报的单位和个人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并提供给相关单位和部门;被列入限制准入的施工企业不得在本区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业务;被列为限制准入、重点监控、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的施工企业按规定扣除相应的信用分;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该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未解决前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已经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不予办理新开工项目建设相关手续;被予以通报的4位劳务组织者警示全区建筑行业慎用。
三、相关要求
(一)区住建局将配合人社部门进一步采取措施,有效遏制欠薪行为和讨薪事件的发生。对上述被列入限制准入、重点监控的施工企业建议人社部门增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上述通报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进行重点监督管理。
(二)区住建局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要严肃执法,加强部门联动和现场督查,促进全区建筑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本年度农民工工资投诉暴露出来的承发包违法行为,劳务用工管理,尤其是结算纠纷等实际问题,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规定,依法查处。
(三)区住建局相关职能部门将不定期开展对建设工程领域在建项目的检查,同时按月对所有工程项目的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系统核查,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实名制管理工作,建立农民工实名制台账,按月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所有工人工资必须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打卡发放,并保存发放记录备查,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对弄虚作假、执行不力的单位,将对其通报批评;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单位,将坚决清出全区建筑市场,切实维护全区建筑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重点防范,杜绝违法和欠薪行为的发生。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工程建设首要责任,规范自身建设行为,尤其是规范专业工程发包行为,严格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的信用状况。施工单位要切实履行工程建设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劳动用工秩序,谨慎选用劳务企业,加强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将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相关制度落到实处。监理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监理,强化监管,并增强与建设、施工单位的沟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
(五)各建筑业企业不得选用常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劳务企业名录以外的劳务企业,尤其要谨慎使用上述被通报的周天宇等4名劳务组织者以及2008年以来被常州市住建局通报的495名劳务组织者。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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