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征收拆迁行业管理,规范征收拆迁服务市场,根据《常州市武进区房屋征收拆迁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武政办发〔2013〕1号)文件等相关规定,经审核,现将2023年度我区的征迁服务机构、评估机构和拆除机构备案登记名单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凡未经备案登记的征迁服务、评估和拆除机构,不得参与我区2023年征收拆迁工作。
二、各征收拆迁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选择征迁中介服务机构,凡需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征迁中介服务机构,应严格按照我区关于征迁项目招投标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各属地征收拆迁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实施征收拆迁项目中介服务机构的日常考核管理,完善行业考核管理制度,对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征迁业务从业资格。
附件:1.2023年度武进区房屋征迁服务机构备案登记名单
2.2023年度武进区房屋征迁评估机构备案登记名单
3.2023年度武进区房屋征迁拆除机构备案登记名单
附件1-3:2023年中介机构准入名单.docx
常州市武进区拆迁建设安置工作指挥部
常州市武进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中心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