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雪堰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建设,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雪堰镇找准目标、痛点、通点,顺势而为、迎难而上,牵住面广量大的“厂中厂”企业“牛鼻子”,下决心将“厂中厂”提升整治作为安全生产持久推进的重要内容。7月31日下午,雪堰镇开展安全生产“厂中厂”管理主体责任宣讲座谈会。雪堰各村负责人和部分“厂中厂”房东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播放了2023年《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官方解读视频,为房东企业做好厂区管理明确了管理重点。执法人员解读了“厂中厂”管理安全、消防法律法规要求,通过案例分析,明晰了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的义务。安全管理专家解读了雪堰房东管理的优秀案例,直观展示了厂中厂规范提升整治的效果。
副镇长张怡关于“厂中厂”管理工作进行了宣贯和部署。他开门见山总结了三句话:“一家出事,全厂整改”,任何承租户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全厂区进行停业整顿;“赔付不足,房东兜底”,承租户因安全问题被索赔,财力不足时房东必须承担兜底赔付;“事故追责,刑责连带”,如果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承租户应承担刑事责任,房东也将被调查履责情况,追究刑责。
他还部署了三点要求:一是正确看待房东履职责任,准确把握相关法律导向。从2021年全国人大修订《安全生产法》,到2023年国务院应急部修订《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再到今年7月国家消防救援局制定《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要清醒认识形势变化,准确把握国家行业监管的动向,主动履行出租厂房应尽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是掌握厂中厂管理方式方法,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开展日常排查检查,确保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到位;重视培训教育工作,组织承租企业培训,确保承租方安全培训到位;加大对出租共用场地、文化宣传氛围布置、标识标线、定置定位的建设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到位;定期召开统一协调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并限时要求承租方整改到位,确保隐患排查到位;组织承租企业统一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应急救援到位。
三是严格落实房东主体责任,发挥统一协调管理作用。在租赁行为安全管理中,一方面房东要行使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主导权,对交叉作业区域明确一名主要负责人,并与其签订统一协调管理协议,监促其开展安全协调管理行为。另一方面在统一协调管理中,可以加强对承租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并做好记录。
会后建立了雪堰厂中厂管理微信群,为下一步再细化再部署在联动,创造了点对点线上交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