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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主要职能及内设机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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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和执行全区财政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研究提出运用财税政策推进高质量发展、综合平衡社会财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建议。研究提出社会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规定。依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审核上报地方性税收政策文件草案。改革完善区镇(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管理指导镇(开发区)财政部门开展财政业务工作。负责区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镇(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三)负责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区和区级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组织实施区级政府预决算公开,指导和督促区级各部门、镇(开发区)按规定实施预决算公开。承担政府专项资金的综合管理、组织协调等工作。

(四)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研究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负责拟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组织开展区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非税收入政策,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负责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拟订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六)拟订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国库区支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

(七)承担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管理,组织开展地方政府债券申报、资金分配等工作。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承担国外贷款管理有关工作。

(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依规履行出资人职责。贯彻落实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政策,组织开展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镇(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指导国有企业执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监督产权交易及相关工作。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支持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财政政策。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政府采购政策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管理。

(十)拟订促进地方金融业发展和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管理工作。承担区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区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

(十一)拟订支持行政政法、教科文卫等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政策。拟订行政事业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十二)参与拟订有关社会保障政策。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和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三)拟订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村综合改革政策并负责相关资金管理。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指导和管理镇(开发区)财政建设工作。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参与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和政策。参与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

(十五)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对区级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进行考核。负责区级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六)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十七)依法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八)承担财税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反映财政收支和国有资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处理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违纪违规行为。

(十九)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国有企业、会计人才培训。参与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论证。负责财政信息化管理和财政信息宣传工作。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综合科、行社科、农业农村科、工贸科、经建科、资债科、国企科、财监科、组织人事科。


负责人:汤枫

通讯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延政中大道23号   鑫都大厦

邮政编码:213159

办公室联系电话:0519-8985802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下午17:00(其中5月1日-9月30日为上午8:30-下午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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