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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学技术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区科技局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全区科技发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并督促实施。组织研究重大科技问题、研判科技发展态势并提出对策建议。
(二)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统筹科技资源区域空间布局,指导区域创新发展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
(三)研究提出统筹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建议并督促落实,组织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四)推动健全新型举国体制区域实现机制,组织凝练科技任务,牵头组织科技计划、科技专项和重大科技项目并跟踪督促。协调组织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五)编制区级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基础研究、前瞻原创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现代工程技术、产业变革技术等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和应用示范。
(六)拟订科学与工程研究、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基础设施与条件保障等基地平台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组织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七)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指导服务协调工作,推进促进高新区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高新区编制建设规划。
(八)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计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九)负责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等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十)统筹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科技评价机制改革和科研诚信建设,组织拟订科技伦理重要规范和制度,统筹推进科研学风作风建设。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二)拟订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政府间的国际科技合作计划。
(十三)负责拟定科技招商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推动全区科技项目、人才、平台等招引、培育工作,指导科技招商队伍建设。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区科学技术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发展规划成果科(科技服务与资源配置科)。
(三)高新技术科。
(四)产学研合作科。
(五)对外合作与人才科。
(六)创新发展科。
负责人:朱丽娜
办公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大道28号武进区行政中心5号楼4楼。
邮政编码:213100。
电话总机:0519-8631022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下午17:00(其中5月1日-9月30日为上午8: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