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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4317/2023-00013
主题分类: 旅游、服务业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苏文旅发〔2023〕40号 发布机构: 春秋淹城旅游区管委会  
产生日期: 2023-04-28 发布日期: 2023-05-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第三批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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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
苏文旅发〔2023〕40号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规〔2023〕1号),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关于促进全省文旅市场加快全面复苏的具体政策举措》(苏文旅发〔2023〕7号),进一步拓展文化和旅游消费新时空,提高文化和旅游消费对推动文旅市场加快全面复苏、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贡献度,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第三批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单位认定工作。经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推荐申报,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会议评审、实地考察,并经面向社会公示和厅党组会议审议,决定认定南京市新街口文商旅融合商圈等30个集聚区为第三批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单位。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于一年后开展验收工作,将通过验收的集聚区建设单位认定命名为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各集聚区建设单位要对照《江苏省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评价指标》(苏文旅发〔2020〕73号),加快推进集聚区建设,着力补齐短板,实现全面提升。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要做好集聚区建设跟踪指导工作。


附件:第三批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单位名单.doc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4月28日

下载附件:附件:第三批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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