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单位: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服务中心
2.项目名称:武进国家高新区北区公园项目
3.现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规定,对该单位提出的武进国家高新区北区公园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公示(内容详见下表)。公示期5个工作日,从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5日止。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并提交书面材料。联系人:张迪,联系电话:0519-86318056。
特此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申报水土保持补偿征收面积(㎡)
拟免征水土保持补偿征收面积(㎡)
拟免征费用(元)
1
武进国家高新区北区公园项目
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服务中心
125856
120896.64
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