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车服务公司、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自备车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基础建设强化推进年工作要求,按照教育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重点整治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校车、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校车、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国家、省、市、区相关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为底线,织牢织密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单位主体责任,紧密结合教育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深入开展校车、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完善落实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机制,深入细致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狠抓交通安全措施落实,持续规范校车、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确保师生家长出行交通安全,努力保障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本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校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区教育局具体承担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部署、综合协调和督查推进工作,会同区公安、交通等部门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安排
校车、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时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秋学期结束,全区教育系统各校、各校车服务提供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处处如履薄冰”的危机感,迅速部署安排,结合实际,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一)全面自查。各校车服务提供单位、各校要立即动员部署、迅速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校车、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自查自纠。深刻汲取近期各类安全事故的教训,按照区教育局明确的重点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举一反三制定细化专项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确定本单位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强化主体责任,压实各部门和全员岗位责任,提出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要坚持全面推动、立查立改、标本兼治,对校车、校园交通重大风险隐患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区教育局,并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于校园周边重大交通突出隐患问题要积极协调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在责任体系、源头管理、过程控制、制度机制、风险防控、监管手段等方面集中攻坚解决。各校车服务提供单位、各校要综合施策、建章立制,拿出实用管用的硬措施、硬办法,推动从根本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自查自纠工作要贯穿年度专项整治全过程,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动态调整部署,务求取得实效。
(二)专项检查。区教育局紧密结合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学安全大检查等工作,适时制定专项检查计划,部署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努力将校车、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本年度专项整治工作将紧盯风险等级较高的校车服务公司、校园及周边交通重点问题突出的学校、校车运行容易漏管失控的重点环节,全面排查整治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从根本上堵住漏洞、消除盲区。
(三)督导检查。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专项督导组,适时对各校车服务提供单位和有关学校校车、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全程,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和推进教育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重点整治工作情况。对专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有关校车服务提供单位和学校强化整改,对重点难点问题要盯住不放、一督到底。
(四)评估核查。各校车服务提供单位、各校要每季度形成阶段性工作报告,将全面自查和督查整改有关情况报送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教育局)。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根据各地、各成员单位督查反馈情况和各校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评估,通报进展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将评估结果纳入校车服务公司年度考核、学校办学水平安全考核和评先评优的内容。
(五)“回头看”抽查。在2023年秋学期结束前,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年终考核工作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全面整治问题隐患,巩固提升工作成效,及时总结经验,固化有效做法,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立足整改抓提升,不断提升全区教育系统交通安全本质水平。
四、主要内容
校车、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紧紧围绕上级关于教育系统交通安全的指示精神和教育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重点整治内容,结合实际,对标对表、深入查找、坚决整改教育系统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持续推进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巩固深化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成效,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一)落实安全责任情况
1.是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制定并落实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2023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包含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相关内容)。
2.单位负责人是否履行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包含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相关内容)。
3.是否建立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职责,是否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包含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相关内容)。
4.是否制定校车、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5.是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校车、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6.是否建立定期开展交通安全风险研判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的制度。
7.是否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月度检查计划(包含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相关内容)。
8.是否承担校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持续健全交通管理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校车、校园交通安全运行方案和考核奖惩办法。
(二)落实排查整治工作情况
9.校车服务提供单位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对所有从业人员、车辆、道路情况的全面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校车GPS视频日常监控和跟踪监管,及时治理校车违法违规行为和照管员超龄等问题,不断健全管理档案,实行一车一档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账全。
10.校车服务提供单位是否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闭环整改,对校车线路途经急弯、陡坡、临水等危险路段的,能调整的是否已及时调整校车线路,不能立即调整的是否已按照标准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加强隐患问题整改工作,责成专人负责,实行闭环管理控制,及时经常督促整改,严格建立纸质或电子台账,并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
11.有校车的学校是否能持续完善校车在校园的运行方案,不断完善校园内学生乘车上下车交接方案,优化学生上下学交通方案,认真审查校车在校园内的线路和等候区域,在校车行经线路和等候区域,严禁学生无序进入。
12.有校车的学校是否对校车在校园及周边的运行方案开展风险评估,对安全风险点,是否采取变更方案的办法予以避免;无法避免的,是否制定落实严防死守的安全措施,落实责任人,并争取当地政府和交警、城管部门的力量,确保上下学时校园周边的交通安全。
13.学校是否能主动协调当地交管、交通部门,努力争取他们的技术支持,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增设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在校园门口及周边完善学校驻地警示标志、隔离护栏、斑马线等必要的交通设施,进一步加强对交通秩序的管控。
14.学校是否贯彻执行《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本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按人车分流的基本原则,完善校园内及门口的交通安全方案,配置人车分流设施,增设校门专门用于车辆通行;如没有条件增设校门的,是否已研究制定人、车分流方案,在校园门口设立人车分流标志,并设置警示线,配置分道隔离通道;对校园内车辆通行的道路是否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及安全设施,对教学区和学生聚集、活动区域的道路是否明确不允许车辆通行。在学生上下学聚集进出校门的区域,是否设立缓冲区,并配置石墩等防冲撞设施。
(三)落实日常检查情况
15.校车服务提供单位、学校是否严格执行月检查制度,加强安全防疫检查,重点检查校车从业人员履职行为是否规范,健康管理、疫情管控、体温检测、消毒、通风等防疫工作是否落实;检查校车技术状况是否达标,灭火器、急救箱、安全锤等随车设备是否齐全有效,随车GPS是否正常;检查校车有无超员、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行为,照管人员是否超龄、有无随车,交接手续是否规范,线路有无隐患。对于线路和桥梁方面的隐患,要主动协调当地公安、交通和文教等部门,及时整治到位。
16.校车服务提供单位是否严格校车驾驶人的资格审查与聘用管理,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台账,切实加强校车的日常管理。学校是否对校车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纪及其审验、每月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是否组织专门人员维护校园学生乘车秩序,严格学生上下车交接手续,严禁校车超员、超速和租用非法车辆接送学生,杜绝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作为校车。
17.学校是否加强排查摸底,对集中接送学生没有营运资格、没有进行校车登记的车辆以及其它危害学生交通安全情形的行为或隐患,是否及时报告执法部门进行处置。
(四)落实租车管理情况
18.学校是否制定完善租车管理制度,租赁有客运资质单位的车辆。在租赁车辆前,是否要求承运单位提交有效的客运资质、承运车辆的行驶证和运输证、驾驶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并报备公安车辆管理部门进行资质审查,配合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对承运单位、车辆、驾驶人进行安全监管,并签订租车安全协议,进行租车跟踪监管,保障交通安全。
(五)落实宣传教育、培训演练情况
19.学校是否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常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结合应用武进版《安全教育》读本,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真正让交通安全常识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是否结合安全生产月、交通安全教育日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学科渗透、专题教育、实践活动、校本课程、专题讲座,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校园广播及班会、队会、国旗下讲话,安全演练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将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于整治工作全过程。
20.学校是否利用校讯通、微信、家长会等家校互动方式,经常对家长进行文明交通宣传和安全警示提醒,努力提升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学校是否结合交通事故案例经常对师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乘车学生开展乘车纪律教育。在全国交通安全日期间,是否集中开展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是否会同校车服务提供单位开展校车安全演练活动。
21.校车服务提供单位是否落实校车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大对车主、驾驶员、照管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防疫、安全驾乘等有关技术培训工作,努力做到每周有警示,每旬有教育,每月有培训,重点加强夏季汛期台风暴雨、冬季严寒雾雪冰冻等特殊天气条件下安全驾驶和应急处置的教育培训,努力提升驾驶员、照管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突能力,杜绝超速、超员,照管员不随车等违法行为。
22.学校是否开展交通疏导和学生安全乘车劝导工作,是否协调会同当地公安部门大力建设护学岗,积极动员家长和社会志愿者,建设一支由学校、家长、公安、保安和社会志愿者组成的五位一体的护学队伍,在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会同民警或交通协管员指挥疏导交通,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的护导工作。是否反复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车辆,不坐“摩的”、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行为,培养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23.学校是否全面排查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详细掌握各类学生接送车辆的情况,特别是要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制止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及时将各类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报告当地交警部门。
24.学校是否制定完善上下学学生接送方案,大力实施错时放学,以缓解交通压力。对于校门口及周边路段复杂、拥堵的学校,是否协调会同公安部门优化周边交通组织,科学研判、精准施策,持续优化上下学交通方案,结合实际视情采取临时限制车辆通行、车辆临时单停单行、设置专用接送通道、车辆远端临时停车等措施,尽量化解学生上下学期间车辆集中接送、集中停放、人车冲突等问题,努力缓解校园周边道路存在的交通拥堵现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校车服务提供单位和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教育系统交通安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把校车、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作为落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基础建设强化推进年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实抓好,将持续推进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加强安全管理创新、预防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举措,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方案,确定工作重点,明确任务目标,细化责任措施,全面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区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车安全督查工作,强化校车“三查一教育”源头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管理不到位,交通安全隐患未消除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将严肃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定期报送信息。各单位要在3月25日前报送工作方案(电子稿),12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每季度总结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积极发扬好的做法和经验,主动改进专项整治工作中的不足,每季度(在结束前当月25日前)按附件《2023年校车、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季度报表》形式在教育局安全监管平台中报告当季度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遇有突发情况时必须迅速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联系人:蒋建峰,电话:67897019。
附件:2023年校车、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季度报表
常州市武进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
下载附件:附件:2023年校车、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季度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