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动态> 部门动态> 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的通知》(常市监〔2023〕50号)要求,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开展教育收费联合检查,围绕教育收费公示、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社会反映的其他突出问题等方面及前期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抽查检查。抽查辖区内幼儿园、小学、初中、学科类培训机构各类型主体,检查发现一民办幼儿园涉嫌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目前,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查处。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维护教育收费秩序,综合运用约谈提醒、联合检查等手段督促办学机构落实收费主体责任,共同营造我区良好、有序、规范的教育收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