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动态> 部门动态> 内容

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互联网广告领域治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发布日期: 2023-12-21    来源: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相关阅读:

 

为进一步强化互联网广告监管、促进互联网广告业健康发展,区市场监管局以学习贯彻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契机, 扎实开展了互联网广告领域治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认真组织《办法》的学习培训,组织全局广告条线干部线上参加中国广告协会举办的两场《办法》宣讲会、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广告监管暨《办法》培训班,对辖区重点互联网企业进行《办法》现场培训,组织监管干部和重点广告企业从业人员参加总局“广知学堂”线上学习等。截至目前,组织召开培训会6次,培训151人次,制作学习培训课件1件,有效推动《办法》新增重点条款和重大变化内容的学习培训。

二是加强普法宣传。开展普法活动14次,制作发放宣传材料125份,在区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转发《5月1日起施行,这些广告禁止发布!》《〈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5月1日正式实施!种草、分享、测评也会构成商业广告,你造吗?》等普法文章,对互联网企业进行普法宣讲等。加强行政指导,召开行政指导会2次,实地督促指导互联网广告活动相关主体51户次,指导互联网企业学习贯彻《办法》,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法定义务,规范开展互联网广告活动。指导辖区重点互联网企业就落实《办法》、自查整改、完善制度等阶段性进展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加强调查研究,积极组织参加《关于互联网广告的问卷调查》,组织开展调研3次,形成调研报告1份。

三是加强监管执法。在省局、市局广告处的大力指导下,依法严厉查处淹城野生动物园涉导向问题的互联网广告违法案件。以《办法》新增重点条款规定为“切口”,重点加大对“软文”广告、明星代言广告、弹出和开屏广告、短视频广告、直播营销中的广告、变相发布广告等互联网广告典型案件的监管执法。10月区市场监管局收到12件针对抖音平台上未标注“广告”字样的探店等“种草广告”的举报线索,根据市局广告处《关于近期针对探店等“种草广告”未打“广告”标记的职业举报的相关处理意见》,积极开展此类举报线索处置,截至目前,8件已责令整改、3件进行协查、1件线索移送。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提高互联网广告业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认识,不断增强做好《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升互联网广告监管水平,切实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助力我区互联网广告业高质量发展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