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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全体调解主任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10月27日下午,前黄司法所在红星村召开“枫桥经验”培训会议暨《法治讲堂》第四课。活动邀请武进法院陶梦洁法官为各村调解主任开展培训。会议由司法所负责人蒋晓星主持。
陶梦洁法官主要讲授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相关知识,她从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内涵外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取得及认定标准等方面为大家作了详细介绍,并结合相关的实际案例,对实务中容易出现的几种具体情况进行了细致的分析。通过此次培训,与会人员更加了解法院在审理中如何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认定,提高了他们的法律素养和学法用法的水平,使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在基层维稳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蒋晓星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进行了阐释,从“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再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牢牢抓住基层基础,最大限度把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在基层。
最后,会议对年底考核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希望各村引起重视,一是及时对重点工作台账加以查漏补缺,避免考核失分;二是加强与顾问律师之间的协作,更好地发挥顾问律师在调解工作中的专业作用;三是日常工作要更加细致,注意留痕,在调解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依法调解,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四是期望各村在四季度能够继续思想不松懈,工作不松劲,矛盾纠纷化解能够做到“月清年结”,以新面貌迎接新年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