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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 75 号) ,全面推进武进区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10月10日下午,区市场监管局举办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培训会,全区88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质量负责人及各分局分管副分局长、监管干部共计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首先由质量科传达了省、市、区对于贯彻落实《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随后由市局质量监督处处长吕海波现场宣贯75号令主要内容,从规定出台的背景、目标意义,规定的具体内容和总局下一步八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详尽的解读,帮助企业明确了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也提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的工作要求。同时,现场开展了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平台培训演示,指导企业当场注册平台数据,演示如何运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以及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并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生产单位开展75号令的宣贯,同时对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以及涉及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并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销售单位开展《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6号令)的宣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