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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续贯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医疗监督执法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8月31日起,区卫生监督所对全区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检查。
9月14日,区卫生监督所到武进第六人民医院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传染病防治、医院感染管理、放射卫生、医政管理、医疗机构信用评价等内容,对存在的不足提出专业指导和建议。接下来,武进六院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主体,科学管理各项医疗行为,规范医务人员的执业活动,维护群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