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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务服务中心外资登记窗口简化住所(经营场所)材料 破除外资企业落户难题
发布日期: 2023-07-06    来源: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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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常州某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吕女士通过住所“集群登记”,递交简化版住所材料,成功将企业从我市其他区域迁移至我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

4月12日,我区在全市率先发布了《常州市武进区开展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常州某发展有限公司是我区首家享受集群注册登记改革红利的外资企业。集群注册登记是我区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推出的又一项服务举措。住所“集群登记”模式下,以托管机构的住所(经营场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登记的市场主体,无需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无偿使用协议等相关材料,直接向登记机关提供托管机构出具的《住所(经营场所)托管登记表》作为住所使用相关文件即可办理相关登记业务。通过“集群登记”,让经营场所不再成为企业落户的“门槛”,使住所(经营场所)资源充分释放,减轻企业压力,进一步激发了创业创新活力。

下一步,区政务服务中心外资登记窗口将继续大力推进“集群登记”工作,简化住所证明材料,积极打造便捷的外资准入通道,以实际行动提升我区外商投资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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