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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理顺管道燃气价格,促进城燃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市场供应稳定,6月29日,区发改局组织召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座谈会,会议邀请16家政府部门、工商业用户和团体事业单位代表参加座谈。
我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中准销售价格自2023年4月1日起调整,标准由现行4.08元/立方米下调为3.76元/立方米,最高可上浮10%,下浮不限。与常州市同幅同步。
会议结合调价情况,对本次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原因、政策依据及我区价格调整的原则和方案进行了说明。常州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作了上游气价调整对公司的影响、企业经营情况及进一步加强服务的承诺发言。
就本次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与会代表进行了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希望:燃气价格调整要兼顾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各方利益,考虑企业承受能力,建议调价幅度、频率不宜过大过快;燃气企业应保证供应、强化服务,并且加强节能降耗技术支持,提供安全运营专业服务,指导、帮助企业降低生产用能成本。同时表示,本次调价政策依据充分,调价幅度科学合理。最后发改局对新奥燃气公司工作提出三个“确保”要求:确保用气稳定,确保安全投入,确保管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