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武进国家高新区新能源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丁舍浜(武宜路-凤栖路)河道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投资效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高新区实际,拟将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服务中心作为武进国家高新区新能源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丁舍浜(武宜路-凤栖路)河道工程的项目法人,具体负责本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武进国家高新区新能源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丁舍浜(武宜路-凤栖路)河道工程项目法人机构设置情况
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武进国家高新区新能源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丁舍浜(武宜路-凤栖路)河道工程项目法人机构设置情况
一、项目主管部门: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
二、项目法人名称: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服务中心
项目办公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海湖路特1号
三、项目法人代表:马建平
项目负责人:毛 健
四、项目技术负责人:史亚涛、贺金林
(一)负责组织设计文件的编制、审核、申报和审批工作;
(二)按照相关建设程序和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组织工程建设;
(三)负责协调设计,及时组织研究和处理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技术、经济和管理问题;
(四)按照有关规程做好工程验收工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五)负责工程项目整体推进,做好合同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和影像、信息、宣传、报表、会务等工作;
(六)负责工程现场管理,按时办理工程结算,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文件,做好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的控制;
(七)负责协调施工、监理单位等参建各方的关系;
(八)负责项目法人安排的其他工程管理工作。
五、工程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工作由武进国家高新区财政局兼任
(一)负责编制、审核、上报财务计划,指导和督促决算工作。落实工程建设资金,监督和审核工程进度款,严格按照概算控制工程投资,用好、管好建设资金;
(二)负责财务档案资料的管理;
(三)负责组织工程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工作;
(四)负责项目法人安排的其他财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