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工作组,机关各部门,各派驻机构,各直属公司,各相关企业:
武进国家高新区关于全面加强统计工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武进国家高新区村(社区)、“四上”企业统计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已经武进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进国家高新区关于全面加强统计工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统计工作体系,落实统计责任,夯实统计基础,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就武进国家高新区全面加强统计工作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赋予的统计责任和义务,坚决落实江苏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指导意见》(苏统〔2021〕39号)文件精神,按照常州市委、市政府“532”发展战略部署和建设“两湖”创新区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统计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统计格局,不断提高武进国家高新区统计工作水平,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明确责任。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工作同步落实的要求,构建完整的统计工作网络体系和数据质量保障体系。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牵头负责高新区区域范围内的统计工作,扎口承担经济发展领域的统计事务;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和北区工作组扎口承担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涉农、涉人及各类普查统计事务;各村(社区)将统计工作职能纳入日常工作职责范围;各“四上”企业承担统计调查义务。各单位部门、统计调查对象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单位的统计数据质量负主体责任。
2、依法统计。严禁统计数据弄虚作假以及将统计机构列入统计指标目标考核等违反统计法律纪律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统计秩序。强化统计监督,按照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会同上级统计部门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加快推进统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统计信用制度和统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大力开展统计法律知识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统计调查对象、统计从业人员的统计法治意识,提高依法统计水平。
3、应统尽统。加强上下联动和部门协作,开展统计知识普及,确保统计工作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知统计、懂统计、用统计,促进经济社会活动成果应统尽统。进一步加强企业统计基础建设和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做到数出有据,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成果得到全面统计。
4、促进发展。牢牢抓住发展这一主线不动摇,强化统计数据和经济形势的分析、预警,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分析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发挥统计的形势预判和决策参谋作用。
三、工作职责
相关部门、南北两区、村(社区)及各企业,要健全统计工作责任体系,全面落实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监管责任,完善分工协作机制,保障各项统计工作落到实处。
1、经发局统计工作职责。高新区经济发展局要根据上级统计部门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牵头负责高新区范围内的统计工作,具体扎口落实工业、服务业、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等经济统计工作以及统计规范化建设和核心区范围内的普查工作。部门领导对统计工作和指标数据质量负总责。部门统计机构要加强统计业务建设,及时掌握相关指标的统计方法制度及其变化动态,推进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统计方法制度和数据质量管控制度,规范统计流程,完善基层统计基础台账,加强数据报送跟踪和业务指导,保障数据质量。并要加强统计分析、预警,及时提供经济形势分析、统计预警和决策参谋意见。
2、南北两区统计工作职责。南北两区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直接联系村(社区)等基层单位的优势,明确部门牵头负责统计工作,并在上级统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涉农、涉人的统计调查工作,具体扎口落实住户调查、人口抽样调查、农业、畜牧业等统计调查工作和南北两区范围内的普查工作。按照南北两区主要领导对本区域内的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负总责的要求,完善相关工作责任制度和考核办法,将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管控责任分解落实到班子分管领导、相关部门以及村(社区),形成大统计工作格局。要建立统计网络化管理工作制度。健全完善以高新区管委会为一级网络,南夏墅街道、北区工作组为二级网络,村(社区)为三级网络的统计网络体系,明确人员配备、职责任务和考核办法,理顺各统计网络的工作责任关系和信息沟通渠道。要健全统计协同机制,按照统计工作要求,建立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统计工作机制,保障统计源头数据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接受上级统计部门及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的统计业务指导,组织开展村(社区)等统计对象的统计规范化建设,提升统计对象的配合意识和数据报送质量。
3、村、社区统计工作职责。村(社区)要明确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在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区域范围内的涉农、涉人统计调查工作和涉及的普查工作。村(社区)领导干部要经常联系走访辖区的统计调查对象,及时了解统计工作开展情况,督促统计对象按时报送统计报表,落实统计人员和工作制度,规范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要监督统计对象及时纠正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等方面发现的问题,促进辖区内经济社会活动得到全面统计。同时,做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增强统计对象的依法统计意识和做好统计工作的自觉性。
4、调查对象统计工作责任。各统计调查单位要自觉履行统计法律义务,依法组织实施统计工作,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坚持诚信统计,保证统计数据及时、准确报送。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负总责。按照“既管生产经营,又管数据报送”的要求,依法配备统计人员,支持依法开展统计工作,为其开展统计调查、业务管理、参加培训提供必需条件。企业统计机构及统计人员对统计数据填报质量负责。相关统计机构和从业人员要根据统计方法制度和数据采集流程,按时、保质完成统计数据报送任务。要加强报前相关指标数据质量检查,保证报表质量。加强统计业务学习,保证统计方法制度在企业得到及时、有效落实。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统计体系建设是全面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健全统计工作和信息网络、促进统计工作重心下移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统计工作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及时制定本区域、本部门统计工作方案,明确政府、部门、村(社区)和统计调查单位的工作职责,落实相关考核办法,形成网络化的统计管理格局,筑牢统计工作基础。
2、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合力做好统计工作。相关部门要细化统计工作方案,优化统计工作流程和日常信息交换渠道,加强统计知识培训、业务指导和工作运行情况监测,及时研究解决具体业务问题,为统计工作有效开展提供服务保障。
3、加强督查考核。南北两区及高新区经济发展局要加强对统计工作督查和考核,确保统计工作的推进落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要联合上级统计部门加强统计工作业务指导和执法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查处严重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维护良好的统计秩序。
武进国家高新区村(社区)、“四上”企业统计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为客观有效评价村(社区)、“四上”企业统计、重点项目投资工作人员的统计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和工作业绩,全面提升武进国家高新区统计工作水平和数据质量,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时限
考核对象为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范围内的村(社区)、四上企业、重点项目投资的统计工作人员。考核时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考核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原则;
3、重大问题一票否决原则。
三、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内容分为组织建设工作、业务建设工作、法治建设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四个部分。
1、组织建设工作(占百分制考核中35%权重),包括统计职责的明确、统计力量的配备、业务素质的培训三项。
2、业务建设工作(占百分制考核中40%权重),包括报表原始记录的留存、统计台账的建立、统计报表的报送、统计档案的管理四项。
3、法治建设工作(占百分制考核中15%权重),包括依法统计、数据自查两项。
4、信息化建设工作(占百分制考核中10%权重),包括硬件设备的配置、网上直报两项。
四、组织实施
统计组织建设工作、统计业务建设工作以及信息化建设工作由统计各专业考核评分,统计法治建设工作考核依据自查、抽查、检查结果评价得分。村(社区)年度考核由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会同南北两区的统计工作扎口部门进行综合考评打分,“四上”企业及重点项目投资年度考核由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相关科室进行综合考评打分。考核结果在次年3月20日前予以公示。
五、考核奖励
年度考核结果与评优奖励挂钩,对考核合格的村(社区)、“四上”企业及重点项目投资的统计工作人员发放考核资金,考核资金不超500元。对在统计工作中成绩突出,被评为先进个人的村(社区)、“四上”企业及重点项目投资的统计工作人员发放奖励资金,奖励资金不超1000元。
六、资金发放
统计考核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根据统计工作年度考核情况,向高新区管委会申请考核奖励资金,经管委会领导及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予以发放。村(社区)统计工作人员的考核奖励资金,由高新区财政局分别拨付到村(社区)所在的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和北区工作组后,再由南北两区发放到位;“四上”企业及重点项目投资统计工作人员的考核奖励资金,由高新区财政局会同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发放到位。
七、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综合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1、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相关部门查处或者被通报的;
2、发生统计违法行为被上级统计部门查实并且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以上处理的;
3、统计工作在执法检查、统计督查、年定报上报等工作中发现有重大问题造成负面影响的。
附件:《村(社区)、“四上”企业统计工作考评表》
附件:
村(社区)、“四上”企业统计工作考评表
单位名称(盖章): 考评总得分: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考评标准
分值
考评得分
组织
建设 (35分)
统计职责 (10分)
村(社区)、企业应将统计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保证本单位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村(社区)负责人、企业法人代表对本单位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质量负总责
村(社区)负责人、企业法人代表重视统计工作,明确分管领导,保证本单位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4
建立村(社区)、企业健全统计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2
制定村(社区)、企业统计工作制度,财务、劳资等相关部门及时提供统计报表所需资料,确保上报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向当地统计部门提供正确完整的单位基本信息,建立统计调查关系,及时报告变更事项
统计力量 (15分)
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置统计机构,指定统计负责人,配备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统计人员,或者委托民间统计调查机构代理统计事务、填报统计资料。
根据统计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明确统计工作综合部门(委托第三方代理的此项不扣分)
3
指定统计工作负责人
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大中型企业未配备专职统计人员扣1分(委托第三方代理的此项不扣分)
5
统计人员相对稳定得2分;统计人员调整做好交接工作得2分
业务素质 (10分)
统计人员具备相应统计工作能力,并按要求参加各类统计业务培训。
统计人员具备相关统计业务知识和相应统计工作能力,因不掌握指标填报方法,数据填报存在技术性差错,每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6
统计人员按要求参加统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得3分;认真参加有关统计法制教育得1分
业务 建设 (40分)
原始记录 (10分)
村(社区)、企业按要求设置保存各类原始记录
格式规范,统一装订成册
历史、进度原始记录齐全
记录真实,数据与统计报表指标相衔接
统计台账 (10分)
村(社区)、企业按要求建立与生产经营相关的统计台账
纸介质台账统一装订成册得1分,电子台账归列到指定文件夹并且年度刻录光盘保存得2分
格式规范,填写标准
历史、进度统计台账齐全
数据准确,与统计报表相关指标相衔接
统计报表 (15分)
坚持依法统计,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准确、及时地报送统计报表和资料
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出现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不得分
各类统计报表数据与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财务报表和行政记录保持一致,数据有不一致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网上直报统计报表应留存相关人员签名盖章的纸质报表。村(社区)、企业各类年定报资料完整,签章齐全得5分。报表不全酌情扣1-3分,签章不全酌情扣1-2分
档案管理
(5分)
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统计工作中形成的各类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各类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计算表、统计报表、培训材料、重要文件及会议材料等及时归档且保管良好,资料不完整,归档不及时扣2分,人员变动未告知,统计资料交接不及时、不完整扣3分
法制 建设 (15分)
依法统计 (10分)
坚持依法统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本项考核不得分:出现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10
数据自查
按政府统计机构的要求做好本单位重要统计数据的自查工作,配合和支持政府统计机构的统计检查
未开展本单位自查工作的扣2分;不配合统计稽查的扣3分;对自查或统计稽查指出问题整改不力的,扣5分
信息化 建设 (10分)
硬件设备 (5分)
配置与统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计算机设备
统计人员配备相应的计算机,有电脑但是不能满足业务需要的扣1分,未配备电脑的不得分
工作电脑联接互联网,不具备联网直报条件的不得分
网上直报
统计人员按统计任务要求具备相应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统计人员熟悉网上直报程序,能熟练进行网上填报、审核、修改、导出、保存、打印等操作,根据熟练程度酌情扣分
实行统计数据网上直报,未实行网上直报不得分
考评人员: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