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工作组,机关各部门,各派驻机构,直属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武进国家高新区建筑施工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进国家高新区建筑施工事故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风险评估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武进国家高新区建筑施工事故应急指挥部
2.2 武进国家高新区建筑施工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3 武进国家高新区建筑施工事故应急处置组
3 监测预警
3.1事故监测
3.2预警报告
4 应急响应
4.1接警报警
4.2应急处置
4.3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2总结评估
6 预案管理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6.2宣传培训
6.3演练
6.4预案实施时间
7 附件
武进国家高新区建筑施工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保障建筑施工事故应急工作科学、有序、高效,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武进国家高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武进国家高新区南区规划范围内的施工许可项目和核心区范围内的小型建设工程发生建筑施工事故的应对工作。南夏墅街道、北区各自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小型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建筑施工事故应急工作的首位,建立政府主导、专家支持、群众参与的应急救援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建筑施工事故造成的损失。
坚持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原则。在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各部门、单位的协调联动,共同做好建筑施工事故的应急处置。
1.5风险评估
主要涉及的风险有人员高处跌落、局部坍塌、物体撞击、触电等。
2.组织指挥体系
2.1武进国家高新区建筑施工事故应急指挥部
成立武进国家高新区建筑施工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高新区建筑施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长:高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
成员: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工作组、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财政局、派出所、交警中队、镜湖路消防救援站、高新区人民医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主要职责:启动应急预案,收集事故信息,确定应急处置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高新区有关部门对事故地点进行紧急援救;及时将事故信息向上级政府汇报,并传达落实上级指示;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事故应急工作;部署和组织高新区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承担其他有关建筑施工事故应急的重大事项。
根据建筑施工事故应急工作需要,高新区建筑施工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 7个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应急救援组、医疗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舆情管控组、事故损失统计组。
2.2武进国家高新区建筑施工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高新区建筑施工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承担高新区建筑施工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高新区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局长担任。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高新区建筑施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汇集上报事故和事故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开展建筑施工事故宣传活动;起草高新区建筑施工事故应急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高新区建筑施工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2.3武进国家高新区建筑施工事故应急处置组
成立应急处置组,由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建设管理科、各相关建筑施工等单位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园区建筑施工事故的相关应急处置工作;配合上级建筑施工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协助高新区相关部门做好善后等工作。
3.监测预警
高新区建筑施工事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有关建筑施工事故信息的监测与收集工作。
各成员单位将监测到的事故风险信息及时报高新区建筑施工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可能引发建筑施工事故的重要信息及时报高新区建筑施工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高新区建筑施工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4.应急响应
高新区建筑施工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收高新区建筑施工事故应急指挥部通报的突发事故信息和指令;接收高新区建筑施工事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建筑工地报送的突发事故信息。突发事故出现征兆或发生时,知情单位或个人应当立即通过 110、120、119 和其他各种途径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建筑施工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高新区建筑施工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高新区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
建筑施工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建筑施工单位第一时间开展自救。高新区建筑施工事故应急指挥部在及时上报突发建筑施工事故情况的同时,要对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1)综合协调组。由高新区建筑施工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召开应急救援会议,通知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相关事宜;负责督促各组工作。
(2)应急救援组。由镜湖路消防救援站牵头,负责制定有针对性的事故抢险救援方案和防止救援人员伤亡的安全技术措施;指挥、调度力量第一时间开展抢险救援,抢救遇险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
(3)医疗保障组。由高新区人民医院牵头,负责制定医疗救治方案,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治、转运、收治入院;针对危重伤员,逐一制定应急救方案;准备抢救伤员必需的药品、医疗机械;负责事故现场消毒防疫和救援人员食品安全卫生监督管理;负责对遇难人员的医学死亡鉴定工作。
(4)安全保卫组。由派出所牵头。负责人员、财产安全和事故现场秩序的稳定,组织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并负责现场救援物资的保管和分发;做好矛盾纠纷化解,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5)后勤保障组。由高新区办公室牵头,负责协调组织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必须设备、物资、器材的调集;负责调集用于运送物资、疏散转移人员的车辆;负责应急救援人员、伤亡人员家属、紧急疏散转移人员的食宿等生活后勤保障。
(6)舆情管控组。由党群工作部牵头,负责审核发布建筑施工事故的新闻报道,关注舆论走向;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信息上报、传达工作。
当上级指挥部到达现场后,本预案各成员单位和处置工作组服从上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在应急救援工作基本结束,建筑施工事故的次生事故的后果基本消除,高新区建筑施工事故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高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对建筑施工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家属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对受损情况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科学评估,提出补偿和对遭受影响的生产经营进行恢复的建议,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家属,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应急工作结束后,指挥部对应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提出改进建筑施工事故应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预案管理
高新区建筑施工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预案的编制、解释和管理,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需要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报管委会讨论批准后实施。
6.2宣传教育
高新区建筑施工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通过网络、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教育。
每年由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牵头,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参与广泛、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7.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