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工作组,机关各部门,各派驻机构,各直属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为持续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除患治违”专项行动成果,坚决确保高新区消防安全形势平稳,根据省、市、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现将《武进国家高新区“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动员全社会力量,集中培训、集中整治、集中曝光、集中考评,全面构建火灾防控齐抓共管格局,大力提升本质消防安全水平,坚决防止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为高质量建设“滨湖科创城、智造武高新”提供坚强的消防安全保障。
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进国家高新区“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为持续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除患治违”专项行动成果,坚决确保武进国家高新区消防安全形势平稳,高新区管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25年底,在高新区组织开展“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除患治违”专项行动成果,按照“防住重特大、盯着小而险、紧跟新情况、消除空白点”的工作思路,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动员全社会力量,全力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全面提升单位本质消防安全水平,坚决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整治重点
分析近十年的国内外群死群伤、重特大以及有影响火灾事故,主要发生在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施工工地、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地铁、人防工程、危险化学品企业、文物古建筑及博物馆、粮食和物资储备场所、“口袋式”工厂、居民住宅小区等17类重点场所,主要存在安全疏散不畅通、平面布置不符合要求、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装修材料不符合规定、员工培训不到位、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方面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对此,组织对上述17类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重点整治下列10类情形:
1.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道、楼梯间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未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消防车通道、灭火救援场地被占用、堵塞。
2.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商场市场原商业功能因调整为餐饮、娱乐、儿童活动场所、仓库等功能,造成设置楼层不符合规定、疏散宽度不足或防火分区超面积、火灾荷载增大、消防设施不配套等问题;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违规设置夹层、中间仓库;中庭、走道或室内步行街违规占用;存在“三合一”现象(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
3.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点小于60℃的醇基燃料等新型燃料;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
4.餐饮场所内厨房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未按规定设置自动灭火装置,排油烟管道未按防火分区设置,且未按照规定设置防火阀,排油烟管道未定期清洗;冷库选用燃烧性能低于B1级的材料制作保温层,穿过保温层的电气线路未采取穿管保护,暗装电气设备与保温材料之间未采取隔热散热措施。
5.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存在影响火灾探测器、洒水喷头、排烟口、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的障碍物;存在影响消防水池、消防电源持续可靠供水、供电的缺陷。
6.电缆井、管道井在每层楼板处未进行严密封堵,电缆井、管道井堆放杂物;存在影响防火分区、防火分隔完整性的开口部位、孔洞;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在每层楼板处采用的防火封堵措施未保持完好有效;防火卷帘下方放置障碍物;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常闭。
7.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未设置消防车通道并保持畅通,临时建构筑物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既有建筑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在屋面、地下室等区域搭建临时用房或分隔功能分区,仿真“绿植”“树木”等装饰装修大量使用易燃可燃装饰材料;违规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8.未根据业态、危险源等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未组织全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员工不能熟练掌握“一懂三会”(懂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
9.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九小场所”未明确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多产权、多使用权单位未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消防控制室未落实每班不少于2名持有职业资格证的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能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要求。
10.单位未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对场所进行现场拉动测试,微型消防站队员未能及时到场或不了解初期火灾处置流程,不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器材并能有效处置初期险情。
三、任务分工
按照《江苏省消防条例》(2023年1月12日通过第二次修订)的有关规定,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南夏墅派出所、新城派出所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内的单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镜湖路消防站、阳湖路消防救援队等消防救援机构牵头“口袋式”工厂“除患治违”,负责加强对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专项整治,为相关部门开展整治提供技术指导。经济发展局和南北两区相应部门(科室)牵头负责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排查整治。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地排查整治。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工作组落实属地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其相关部门(科室)对各自辖区内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养老机构、人防工程、文物古建筑及博物馆、居民住宅小区等上述17类重点场所开展全覆盖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高新区消委会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关于明确武进国家高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的通知》(武新区委发〔2022〕2号)的有关规定,负责相应业务领域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四、整治措施
(一)集中培训。根据省、市、区消委办制定的消防安全自查检查要点,武进区消委办将组织相关行业部门负责消防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提示突出风险,明确工作责任。高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本行业系统的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重点人员进行培训,督促其掌握检查重点、标准和要求。同时,督促本行业系统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五个一”活动(向社会作出1份消防安全承诺,开展1次消防安全自查,维护保养1次建筑消防设施,组织1次全员培训,开展1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并签订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
(二)集中整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检查重点、要求,明确任务分工,排查本行业本系统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摸清底数,查清查实隐患,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并填写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对于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整改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负责督改,落实闭环管理。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采取吸纳消防安全专家参加、邀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参与等方式,科学合理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的基础上,同步抄送高新区或南北两区的消委办,由相应的消委办提请高新区管委会、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工作组综合采取挂牌督办、联合执法、约谈警示等措施督改。必要时,上报武进区消委会办公室督促整改。
(三)集中曝光。高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协调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开展消防安全曝光。每月根据火灾形势和整治质效,至少确定一个重点行业领域,吸纳消防安全专家、新闻媒体记者等共同参加,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行业系统单位进行暗访,并在媒体进行曝光,切实做到曝光一批、警示一类、教育一片。
(四)集中考评。高新区消委办每月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上报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推进情况总结;每季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重点评估各有关行业部门消防专项行动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每半年组织对各有关部门专项行动工作任务清单推进落实情况进行通报,逐一提醒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每年组织开展年度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集中考评。2025年底,专项行动结束后,全面进行总结考评。
五、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共三年时间,以一年为周期,接续开展三轮整治。每轮整治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四个集中措施,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一)部署发动(每年3月底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细化工作要求,召开部署会议,加强条线发动。
(二)组织实施(每年4月至11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逐家排查、建立台账、列出清单、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高新区消委办对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加强检查督导,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每年12月)。高新区消委办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谋划下步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高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层层抓好“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组织实施。高新区消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统筹推进、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全力推动各方责任落实。
(二)切实履行职责,形成监管合力。高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及《江苏省消防条例》《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火灾风险辨识、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教育培训等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可以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实施。
(三)强化督查访查,全面落实责任。专项行动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高新区消委办、纪工委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察暗访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要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的,要组织约谈,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从2023年4月起,高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纳入每月20日的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中,按时报送高新区消委会办公室(经济发展局),联系人:林翰,联系电话:8622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