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堰镇人民政府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命令,研究决定本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做好征地拆迁、平台建设、招商引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统计等工作,加强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按照区域总体规划,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镇村建设规划和各专业规划;组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四)负责指导农业农村工作,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深化完善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五)统筹协调社会事务,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民政、残联、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行政审批服务等工作,积极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促进社会事业持续发展。
(六)加强财政管理,严格遵守财政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经济社会统计和审计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财政财务监督管理机制。
(七)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乡村建设和管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八)建立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发挥审批服务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治理作用,统筹协调辖区内派驻机构和派驻人员,依法开展综合执法,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
(九)完成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蒋志龙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其中5月1日-9月30日为13:30-17:30)。
办公地址: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兴政路158号;
办公室电话:0519-86158001;
传真号码:0519-86159003;
邮政编码:213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