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局、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强化我镇消防安全体系建设,不断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提升基层消防安全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江苏省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指引》要求,决定成立雪堰镇消防管理服务所(简称消防所),挂“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消防管理服务所”牌子。
消防所设立所长1名,由镇安委办主任张怡兼任,副所长5名,由施小斌、孙树风、费春、顾涛、沈晓东担任,朱立君、杨晓明为专职管理员。主要职责为: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管理、检查、指导;建立健全各类消防安全工作台账、资料、记录统计;协调、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消除火灾隐患;定期分析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式;对消防安全事故开展责任调查和剖析;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其他涉及消防安全的工作。
附件:雪堰镇消防管理服务所工作职责
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雪堰镇消防管理服务所工作职责
消防管理服务所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区消防救援大队的业务指导下,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协助落实镇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
2.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制度,督促镇有关部门、村(社区)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推动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3.分析研判火灾风险,通报突出火情,提出重点治理意见。
4.每年组织镇、村(社区)“两委”消防工作负责人员开展消防培训。
5.评估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力量状况,提出加强建设意见。
6.统筹消防所、公安派出所、网格员、政府专职队员等基层力量,定期牵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部署消防综合治理,开展巡查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7.推动建立健全镇消防违法行为线索移交机制。
8.协助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的火灾扑救工作,参加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抢险救援工作。
9.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指导村(社区)“两委”建立消防服务站、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