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湟里镇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
《湟里镇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8日
湟里镇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发〔2022〕11号)、省安委办等五部门《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苏安办〔2023〕11号)、市安委办等五部门《常州市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的意见》(常安办〔2023〕38号)及武进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武办发〔2022〕35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武政办发〔2023〕65号)《关于各镇(街道)部分职能机构更名的通知》(武编办〔2023〕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湟里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组织体系建设
(一)整合组建领导机构。构建简约高效的镇级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实施“多委合一”,整合镇安委会、消安委、减灾委等议事协调机构职能,组建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应消委),负责镇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综合减灾、消防安全的组织、指导、协调并督促落实等工作。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应消委主任,应急、消防工作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其他分管领导为副主任,镇政府相关部门为成员。应消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消办),依托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实体化运行。
(二)优化设置工作机构。坚持发展和安全齐抓共管,根据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实际,整合相关职责、人员和力量,根据《关于各镇(街道)部分职能机构更名的通知》(武编办〔2023〕30号)要求,将综合行政执法局更名为“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单独核定副局长1名(按同级职能机构正职配备),专门负责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湟里、东安派出所负责治安工作的副所长或牵头负责消防工作的相当职级职务民警、消防救援大队正式工作人员或镇专职消防队负责人兼任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应消办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任由应急、消防工作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由专门负责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兼任。
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安全和消防工作的部门,行政或事业编制人员不少于5人,湟里、东安派出所和消防救援部门各另派驻1~2名工作人员,其余工作人员数量不低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总数的20%。派出所和消防救援部门派驻人员要专门从事消防安全工作,加强与公安派出所和消防救援部门的联络沟通,协助开展日常消防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政府专职消防员和网格员力量,作为安全检查、消防安全巡查和事故预防的补充力量。
(三)明确村(社区)工作任务。加强村(社区)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成立村(社区)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小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组长,在镇应消办指导下,做好区域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自然灾害等风险隐患巡查排查和抗灾自救等工作。根据《武进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武安办发〔2022〕11号)要求,落实网格化分级分类监管,加强与基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网格融合发展,切实发挥“信息员、宣传员、监督员”作用,打通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安全管理和灾害事故防范“最后一公里”。
二、全面强化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一)强化属地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切实担负起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属地责任,党委、政府工作会议每季度研究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不少于1次。建立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每季度或重大节日、重要时段督查检查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制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应急管理、消防安全职责履行情况作为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领导干部履职评定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纳入干部选拔任用、离任审计等全过程管理。
(二)强化部门责任。镇应消委建立完善定期会商、分析研判、隐患查处移送、联合督查、巡查考核等工作制度,凝聚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应消委成员单位健全责任清单,严格落实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做到各司其职、依法履职。镇应消办统筹协调辖区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对外加强“统”的力度,对内落实“分”的责任。
(三)强化消防监管责任。消防安全监管按照分级分类原则推行清单化管理。镇应消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职能,按照上级明确的消防检查范围划分规定,组织镇应消委有关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发现的问题;对于逾期未整改的消防隐患和严重消防违法事项及时报送至镇应消办,由镇应消办依照相关规定向相应职能部门移交处理,确保违法行为得到严肃惩治。
(四)完善工作机制。镇应消委加强与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减灾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的工作衔接,建立由区议事机构牵头抓总、职能部门主抓主办的联动机制,由区相关议事协调机构下达至镇应消委的综合性工作,由镇应消委统一分派处理,日常工作由区相关部门指导镇对口职能部门落实,确保上下联动、协调顺畅。消防救援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各自消防监管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工作联动,确保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无盲区、全覆盖。
三、全面深化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支撑体系建设
(一)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根据《武进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武办发〔2022〕5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人员、场所、装备等配备,采用“联合组队、合署办公”模式,区执法大队派驻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明确2至3名工作人员(至少含1名执法人员)成立执法中队,共同完成执法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派驻人员在监管、宣传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增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积极探索形成“专业执法+网格监管+联勤联动”全域立体化执法路径。持续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统一形象设计,确保具备办公、指挥调度、调查询问、物证保存、装备存放、档案管理等功能。
(二)强化湟里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强应急预案编制演练,针对辖区内安全风险实际,按照“1+13+X+Y”的模式,编制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指导村(社区)建立职责清晰、操作性强的“多案合一”应急手册;加强镇应急救援队伍与消防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协同,有针对性地开展队伍拉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演练,每年至少开展1次综合性演练,有效提升队伍的应急救援能力。加强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平战结合”的原则,整合民兵(预备役人员)、警务人员、综合执法人员、物管人员等具备相关专业救援知识的人员,建立一支不少于30人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负责预警信息传送、灾害事故现场管控、人员疏散转移和抢险救灾物资发放等工作;村(社区)结合实际,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队伍的建设、管理和指挥。湟里消防中队作为专职消防救援队,按照《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执行,应急时可以由镇党委、政府统一指挥。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完善以实物储备为主、协议储备和产能储备为补充的储备机制,镇应消委积极推进应急物资储备点建设,突出应急救援主要方向,合理确定物资储备范围,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建立日常补充机制,定期维护保养。村(社区)按照“参照乡镇、结合实际、按需配备”的原则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四、全面完善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强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作为高质量推进统筹发展和安全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组织领导,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强经费保障。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加大对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资金保障力度,日常办公、应急装备、教育培训、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探索建立镇应急管理人员工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抚恤制度,保障应急值班值守和抢险救援相关经费,按照“准军事化”建设要求,统一配备服装。加大对社会救援队伍的扶持力度,推动社会救援队伍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鼓励激励。保持镇应急管理队伍相对稳定,加强人员实名制管理。加强应急管理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积极参加区应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大队每年组织举办的集中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坚持严管和厚爱并重,积极落实《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及时予以褒奖激励,营造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的浓厚氛围,不断提振湟里镇应急管理干部精气神,提升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
附件:1.湟里镇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2.湟里镇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3.湟里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工作职责
4.湟里镇村(社区)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附件1
湟里镇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1.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调推动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应急管理、消防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及中央、省、市、区领导关于应急管理、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关于应急管理、消防安全工作决策部署。
2. 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辖区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分析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形势,开展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调查研究,研究并解决相关问题。
3.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的原则,组织指挥、指导协调村(社区)和辖区各单位应对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领域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情况按程序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指挥、指导协调各方力量参与一般及以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 组织开展辖区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检查、考核和专项督查;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5. 组织实施镇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负责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灾害救助、灾情普查、损失评估、应急物资的储备等工作。
6. 统筹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制定完善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指导、督促村(社区)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预案修编、演练工作。
7. 负责辖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8. 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提升群众安全生产、避险减灾和消防安全意识。
9.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附件2
湟里镇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 负责落实镇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部署,承办湟里镇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2. 负责衔接区安委会、消委会、减灾委等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统筹向镇应消委各成员单位传达部署并督促落实区安委会、消委会、减灾委等议事协调机构和镇党委、政府有关工作要求。
3. 统筹协调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对镇内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消防和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检查,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村(社区)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4. 统筹做好国家、省、市、区督查检查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专委会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
5.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发现的问题;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安全隐患线索收集、分类和移交工作。
6.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统筹应急物资装备储备,指导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负责灾情收集汇总和信息发布工作;协调组织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 协助镇党委、政府组织一般以上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
8.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3
湟里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应急管理)工作职责
1. 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协助上级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职责和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任务。
2.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办镇承接的安全生产执法事项。
3. 协助区消防救援部门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依法承办镇承接的消防安全执法事项。
4. 组织编制镇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协助配合完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指导村(社区)编制应急手册;做好辖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风险研判、预警、应对等工作;做好综合性应急救援队的建设、管理和指挥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助上级部门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5. 配合上级部门依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协助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6. 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
7. 完成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4
湟里镇村(社区)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
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 在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的领导下,协助上级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火灾预防等工作。
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自然灾害等风险隐患网格巡查排查。
3. 组织开展抗灾自救和灾情信息统计、报送工作。
4.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5. 组织编制村(社区)现场处置方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6. 负责村(社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