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持续推进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全使用的工作措施》(苏政办发〔2022〕82号)文件要求,根据《关于报送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使用工作措施推进落实情况的通知》,我镇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推广安装和“灶管阀”等器具配件的更换工作中持续发力并已取得一定成效,但工业级报警器的安装比例较低且存在少量违规用气情况。在持续关注燃气使用安全的基础之上,我镇决定进一步推进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使用工作,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1.使用燃气的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机关单位食堂、托幼机构,应当安装符合《可燃气体探测器GB15322.1-2019》标准的工业及商业用途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2.对存在设施新建和改造、到期燃气表具更换的管道燃气居民用户,由新奥燃气公司安装和更换具有报警、切断和信息远传功能的燃气智能表;其他管道燃气居民用户也可向新奥燃气公司申请安装。
(二)工作目标:2023 年 11月底前,基本完成全镇范围内使用燃气的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托幼机构的工业级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并投入使用,同步落实维护保养和检查督促,保障其正常使用。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5月11日-5月20日)充分运用广播、网络、宣传标语和手册等各种媒体资源,加强对安装工业级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宣传引导,不断提升重点场所经营者安装工业级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主观能动性。同时,加大对燃气事故防范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好燃气规范使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使用等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二)全面推进(5月21日-11月30日)召开动员会议,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主动发力,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重点场所安装工业级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实施方案,全面摸清底数,强化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推进安装工作落到实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实时掌握安装工作推进情况,推动各部门同心协力扛起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
(三)总结验收(12月1日-12月15日)汇总各部门推广安装数据和汇报材料,对所有已安装场所进行逐一检查,督促用户确保安装的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24小时在线并接入接管系统。明确后期维护和检查过程中的责任主体,形成总结报告。
三、责任分工
1.督促各部门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把控总体进度,推进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工作落地落实。(由燃气安全专业委员会、建设局工程建设岗牵头负责)
2.协调、推广、督促全镇餐饮商户按照有关要求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装保护装置,推进燃气安全智能化监管。同时,督促餐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由经济发展局服务业岗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3.加强对燃气燃烧器具、软管、减压阀、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产品的监管,督促常州市武进区旭鄂能源有限公司湟里分公司、新奥燃气公司、检验机构深入排查气瓶安全隐患,加强气瓶溯源管理,充分利用现有的气瓶充装信息化管理系统。(由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湟里分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4.定期提供新办餐饮场所、娱乐场所等相关场所营业执照清单,并在办理相关营业执照时负责告知和提醒该单位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由行政审批局审批服务岗和经济发展局服务业岗负责)
5.推进全镇学校(含幼儿园)、培训机构、娱乐场所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工作。(由行政审批局文广教体旅岗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6.推进全镇医院食堂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工作。(由行政审批局卫生健康岗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7.推进全镇养老机构食堂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工作。(由行政审批局民政(残联)岗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8.督促各相关单位对本行业燃气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整治,收集相关数据并上报,对已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整改。(由建设局工程建设岗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9.督促新、改、扩建工程各方建设主体按照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相关要求配套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督促燃气企业对新开用户未按规定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义务的用户责令整改。负责建筑工地食堂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推进安装工作。(由建设局工程建设岗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在公共场所安装工业级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细化实施方案,精心部署、强力推进,扎实抓好各行业燃气安全整治工作,确保安装工作取得实效。
2.强化信息沟通。各部门要及时报送工作进度,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乱报,按时完成相关场所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对工作推进期间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保障问题得以有效解决。
3.强化日常管理。督促用气单位(人)应当落实燃气使用安全责任,及时整改日常监管指出的违法违规用气行为。督促各行业用户正确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督促燃气企业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定期开展入户安检并做好记录。
4.强化后期培训。各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燃气主管部门、消防救援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组织相关用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消防管理员开展每年不少于1次的燃气使用安全培训。督促各行业定期组织全体操作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熟知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应急处置流程。每月对相关用户至少上门检查1次,并制定居民用户属地检查和安全用气宣传计划。
5.强化执法检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打击“黑气”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使用燃气的各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未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或安装、使用不规范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的,坚决依法依规处罚。对因燃气企业主体责任、用气单位(人)使用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责任事故的,坚决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单位根据责任分工按月填报附件1或附件2表格,于每月30日前报送至建设局联络员,联系人:曹独;联系电话:18796986181;邮箱:576990522@qq.com。
附件:1.餐饮行业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使用情况统计表
2.公共场所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使用情况统计表
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餐饮行业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使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手机号:
填报月份
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总数
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情况
接入安全预警监控平台情况
张贴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
落实专兼职消防管理员情况
签订供用气合同情况
当月安装数量
累计安装数量
累计安装进度
当月接入数量
累计接入数量
累计接入进度
当月公示数量
累计公示数量
累计公示进度
已落实数量
占全部餐饮餐饮场所比例
已签订数量
家
%
附件2
公共场所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使用情况统计表
总数
使用燃气的单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