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园区)各办局和有关单位:
为大力弘扬慈善精神,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助力全社会“共同富裕”,现将我镇(园区)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赠时间
2023年8月29日至8月31日。
二、捐赠对象
镇(园区)机关行政、事业、国企等单位干部职工和村(社区)干部。
三、捐赠标准
1、镇(园区)党政机关干部:主要领导500元/人,副职领导300元/人,一般干部200元/人;
2、镇(园区)办局干部职工:主要负责人(副局长、主管、副主管)200元/人,一般干部职工(联防辅警、幼教老师等)100元/人;
3、广电、供电和邮政系统干部职工:干部200元/人,职工100元/人;
4、村和社区干部:正职300元/人,副职200元/人,一般干部和工作人员100元/人。
四、活动要求
全镇各局办、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把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作为当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实践,按照“依法组织、领导带头、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早发动、早部署、快行动、快落实,确保人人知晓、人人参与;要细化工作责任,认真做好思想发动,激励更多的人支持慈善、参与慈善,确保捐赠活动取得成效;要立足自身职能,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的慈善捐助热情,激发人民群众的慈善意识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在全社会形成扶贫济困、诚信友爱、互帮互助、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要严明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不得任意扩大募捐的范围和对象,不得任意更改捐赠标准,确保捐赠活动依法、有序、健康进行。
五、交款方式
为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网络募捐,扩大慈善组织影响力,本次“慈善一日捐”通过网络募捐方式开展,善款于8月29日至8月31日上午九点统一通过腾讯公益平台进行捐赠,各村、社区、一办九局、国企负责人发动本单位成员捐款至指定捐款二维码,并于捐赠结束后收集本单位所有捐款凭证并形成募捐情况登记表(附件1)报嘉泽民政。民政联系何亮:1586189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