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泽镇2023年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决策部署,遵循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原则,持续改善全镇空气环境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强化主体责任,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确保全面完成2023年大气污染目标防治任务。
二、巡查时段
2023年禁烧巡查重点时段为夏季5月20日-6月30日,秋冬季10月10日-12月31日。重点对各地夏、秋两季开镰起至农作物收割后的重点时期,以及夜间、雨前等重点时段开展巡查。同时,在禁烧期间外时段,也要督促指导各区域做好严禁焚烧秸秆、垃圾及荒草枯叶工作。
三、巡查区域
禁烧巡查区域覆盖我镇所有区域。重点区域如下:
1.延政大道、环湖西路、花海大道、S239、金武路、沿江高速等主要道路两侧范围内;
2.各拆迁闲置地块;
3.加油站、粮库、通讯和电力设施、化工企业等重点防火区域;
4.居民集中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和文体设施及城市重点公用设施等敏感区域周边;
四、人员分工
1.秸秆禁烧巡查组
第一巡查小组:经济发展局 负责人:唐亮
第二巡查小组:农村工作局 负责人:陆建峰
第三巡查小组:综合行政执法局 负责人:王如意
2.秸秆禁烧宣传、综合协调组
组长:钱志锋 成员:段慧敏、施秋怡
3.各村相应成立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小组,村(社区)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由分管副书记/副主任为业务负责人,部署辖区范围(特别是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巡查,及时制止秸秆及垃圾焚烧行为。
4.镇政府设秸秆禁烧工作督查办公室。由镇长蒲启城担任组长,园区管理办副主任查亚新、副镇长王红明、党委委员薛小忠担任副组长,经济发展局副局长钱志锋任联络员,不定期进行情况通报。
五、巡查要求
1.各村(社区)巡查工作小组开展全天候巡查,并组建应急小分队,配备相应灭火工具,书记和联络员的手机须处于24小时开机状态。
2.镇巡查工作人员发现焚烧点应立即对发现的火点时间、具体位置、焚烧程度、焚烧范围等做好记录并现场拍照取证,同时通知所在村(社区)10分钟内赶赴现场处置,根据上级要求需在30分钟内完成处置并上报整改情况。(巡查时间安排见附件1)
3.巡查(应急处置)中对发现露天焚烧秸秆的人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发现大面积火点时,可请求消防大队支援。
4、各行政村、相关部门应积极响应上级交办(通报)火点,落实专人关注蓝天卫士实时视频,鼓励利用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加强巡查。
六、其他
1.镇各禁烧巡查小组于次日9:00前向镇生态办上报《秸秆禁烧镇巡查组记录表》(附件2)。
2.各行政村(社区)每周一下班前上报上周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
3.镇秸秆禁烧督查办公室汇总禁烧巡查工作情况,不定期进行情况通报。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委员会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