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现将《2023年常州市武进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常州市武进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省级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建城〔2021〕58号)、《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关于印发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苏垃分联〔2022〕3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建城管〔2022〕95号)、《常州市2023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常垃分〔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市委市政府“532”发展战略为行动指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照住建部通报指出的问题和不足,统筹动员各方力量,深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善“管行业就要管分类”的工作机制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的垃圾分类工作格局,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党建引领、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不断促进垃圾分类高质量发展,持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助力“532”发展战略落地落实。
二、工作目标
2023年,以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四分类”为导向,建立垃圾分类专项执法保障机制,推动建成区居民小区和单位实现“四分类”设施全覆盖,建成区“四分类”小区达100%;以优化源头垃圾分类设施为抓手,全面推进“三定一撤”达标小区建设,年内完成达标小区建设54个,全区建成区达标小区覆盖率≥75%,农村新增垃圾分类示范村8个;以提升垃圾分类成效为目标,异地新建武进区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20%,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80%。实现垃圾分类制度更加健全、垃圾分类体系更加完善、垃圾分类链条有效运转、垃圾分类氛围更加浓厚、垃圾分类成效有序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组织机制
1. 强化协调机制。优化调整区、乡镇(街道)、开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加强全区垃圾分类工作的整体谋划和统筹协调,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每季度不少于1次)、季度点评会、年度总结会,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牵头单位:区垃分办,责任单位: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2. 落实专职人员。区、乡镇(街道)、开发区、村(社区)三级垃圾分类专职人员均不低于2名,充实宣传、督导和执法人员,配强垃圾分类一线管理力量,围绕分类进度、分类质量,通力协作,整体推进,推动全区垃圾分类工作由攻坚建设向长效管理转变。(牵头单位:区垃分办,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3. 深化党建引领。推动各级党组织、党员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党组织要积极发挥机关在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的垃圾分类推动作用,扎实做好设施建设、分类督查、宣传引导等各项工作,争当垃圾分类“优等生”。各基层党组织每月至少研究1次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党员和干部参与垃圾分类、有效服务群众的活动。(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 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二)夯实制度基础
1. 开展调查摸底。组织对全区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垃圾分类数据调查,调研全区垃圾收集、转运、处置情况,全面掌握本底资料。5月底前形成调查成果,为有效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依据。(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商务局、文体广旅局、卫健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等)
2. 配套制度建设。针对住宅小区、机关、学校、医院、超市、农贸市场和农村等区域及行业特点,制定和完善各行业的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置标准、管理标准及相应的考核办法等制度文件。(牵头单位:区垃分办,责任单位:区教育局、住建局、城管局、商务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旅局、卫健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3. 强化政策引导。积极推进可回收物“两网融合”回收体系建设规划编制,适时出台配套实施方案,探索制定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和再生利用的扶持政策。研究制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相关政策,推广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研究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相关配套政策,提升有机废弃物处理能力,推动形成有机废弃物利用新途径。加快制定和完善限制过度包装、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不提供一次性用品、“光盘行动”等源头减量的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区垃分办,责任单位:区商务局、住建局、财政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局、邮政管理局等)
(三)推动源头减量
1. 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押金、以旧换新等措施加强产品包装回收处置,有序推进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励使用菜篮子、布袋子;相关部门设计顾客提醒标识,相关场所在醒目位置张贴,经营服务人员开展常态化提醒。(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生态环境局、邮政管理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2. 推广循环绿色包装。邮政快递网点减少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和一次性塑料编织袋,逐步推行同城快递包装材料重复利用,积极应用“共享快递盒”、可复用冷藏快递箱等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快递绿色包装使用率达到60%。(牵头单位:区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3. 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旅游、住宿等行业严格执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公共机构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推动无纸化办公。组织净菜上市,推进农产品流通企业精细管理,调整净菜加工产业布局。餐饮经营单位积极倡导“光盘行动”,引导适度消费。(牵头单位:区工信局、商务局、文体广旅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4. 推进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成品住房。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米不高于300吨,进一步提高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牵头单位:区住建局、绿建区,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四)完善投放设施
1. “四分类”设施全覆盖。3月底前,建成区住宅小区均要按“四分类”要求设置投放点、投放设施和宣传标识,同一小区投放设施(如垃圾桶大小、颜色、标识)要相对统一。至6月底,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和机场、码头、车站等窗口单位实现垃圾“四分类”全覆盖,其他企业单位垃圾分类全覆盖工作有效推动,农村地区要按分类设施设置标准加快配齐统一的投放设施。(牵头单位:区城管局、住建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财政局、交通局、商务局、文体广旅局、卫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2. 推行“三定一撤(即定时、定点、定人、撤桶并点)”。住宅小区要在“四分类”基础上全面推行“三定一撤”达标小区建设,6月底前,所有达标小区均要实现楼栋单元撤桶,按便民、利管、易投放的原则合理设置集中投放收集点,并配备相应的便民服务设施,实行定时定点投放,居民可将日常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个类别,在家分好类后,在指定时间投放到就近的集中投放点,投放点配备分类督导员,实行督导员“桶边值守”、现场督导、上门宣传、指导居民准确分类。(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3. 规范项目配套设施建设。新建小区(2020年1月1日起出让地块)要按规划要求同步配套建设集中投放收集点(清洁屋等),老旧小区改造时有条件的要同步增建一定数量的集中投放设施,其他小区因地制宜通过建设清洁屋、改造和利用现有分类亭、流动收集车等方式设置集中收集投放点,同时所有小区根据需要可设置部分误时投放点,减少分散式投放带来的污染,逐步形成“房、亭、车”相结合的集中投放收集模式。(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五)健全收运体系
1. 优化运输方式。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相匹配的运输网络,合理布局转运站点,科学确定分类收运频次、时间和线路,发挥村(居)委员会在组织村(社区)环境整治、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社区生活垃圾清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生活垃圾收运企业单位与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企事业单位的有序衔接,防止生活垃圾积存满溢、随意堆放,严禁不同类别垃圾的混装混运。分类垃圾采用直运(从垃圾产生单位直接运输至处置终端)、转运(通过中转站中转的方式运输)、驳运(通过以桶换桶、小车换大车的方式运输)等全面实行分类运输。积极探索“公交式”收运、流动定时收运、预约收运等新模式,提高收运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2. 提档分类车辆。加强运输车辆规范化、密闭化改造,统一规范前端垃圾分类收集车的外观、标识、编号,配足配齐不同种类的收集车辆并安装视频监控、车载定位等信息化设备,实现专桶专用、专车专收、专线转运。禁止使用人力车、农用车等非专业作业车辆,提倡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应采用厢式车;厨余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须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污水滴漏功能;大件垃圾、园林垃圾、装修垃圾宜采用密封或半密封车辆。(牵头单位:区城管局、住建局、交通局、武进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3. 推进大型化、智能化、综合型、环保型生活垃圾转运站的新改建工作,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的“一站式”转运。年内加快东升环卫综合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武进马杭垃圾转运站改建、雪堰镇垃圾临时转运站改建和武进城南转运站渗滤液处理等工程。(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行政审批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局、先行集团、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六)补齐处理短板
1. 加快夹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终端处理项目建设。基本建成常州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续建四期项目和2#调节池改建武进区生活垃圾飞灰应急填埋库项目。启动常州市夹山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力争年内完成前期工作。(牵头单位:雪堰镇,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雪堰镇、先行集团)
2. 加快江苏绿和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目异地新建。配合常泰高铁规划建设,年内启动江苏绿和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异地新建工作,相关属地政府积极做好用地保障工作,尽快形成具备拆建垃圾和装修垃圾规模化、无害化处置能力。(牵头单位:牛塘镇、绿建区,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财政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牛塘镇)
3. 加快厨余垃圾终端处理项目建设。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加强规划引导,加快厨余(易腐)垃圾处置设施布局,补齐家庭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年内完成常州市厨余垃圾处理生物天然气项目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前黄镇,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城管局、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前黄镇)
4. 推进可回收物“两网融合”设施建设。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建设“回收服务点、回收服务站、回收中心”三级“两网融合”体系,形成市民交投便捷、企业物流畅通的系统。源头布点上,在居住区、商务街等建设一批“回收服务点”,可结合垃圾分类收集点、装修垃圾收集点、便民服务中心、宣传教育站一并建设;中间转运上,以乡镇(街道)、开发区为单位,建设一批“回收服务站”,对再生资源进行集中回收、存储、分选、打包、转运,对可用物品进行整修,方便旧物交易利用,年内试点低值可回收物(废玻璃)中转场不低于3处;后端处置上,推进武进区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异地新建工作,具备商品交易、分拣加工、仓储配送和配套服务等功能,进行托底保障服务。(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城管局、商务局、行政审批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七)提升分类质效
1. 开展省达标小区创建。对照《江苏省垃圾分类小区评价标准(修订版)》,以“四分类+三定一撤”为基本要求和“硬件齐、管理强、效果优”为标准,9月底前完成江苏省下达的达标小区创建任务54个,做到集中投放设施到位、定时督导人员到位、宣传引导标识到位、垃圾分类运输到位、分类数据统计到位。要在居民小区垃圾分类稳定开展的基础上,将小区督导、巡查等人员配置逐步由第三方移交至物业,实现物业自主管理。(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武进国家高新区(南夏墅街道、高新区北区)、湖塘镇、牛塘镇)
2. 巩固农村分类实效。规范村组垃圾分类硬件设施配置,行政村须设置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暂存点,满足投放和集散需求。因地制宜推行“定时定点”,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收运车辆提档升级,按照设施配置到位、管理措施有效、分类成效明显、村庄环境良好的标准,开展市级垃圾分类示范村评定工作,11月底前新增垃圾分类示范村8个,雪堰镇年内通过省级垃圾分类全域试点乡镇验收,西湖街道巩固省级垃圾分类全域试点乡镇成果。(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3. 扩大单位分类广度。坚持“管行业就要管垃圾分类”总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推进机关、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宾馆饭店、超市商场、公共场所等行业垃圾分类,将垃圾分类纳入“无废学校”“无废菜场”“无废景区”“无废酒店”“无废医院”“无废机关”“绿色商场”等创建,承担行业管理的部门要加强定期督查检查和通报,每季度对行业部门至少组织1次督查,每年度开展1次总结,切实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商务局、文体广旅局、卫健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4. 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依托常州市垃圾分类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整合全区垃圾分类体系的基础信息、运行数据,打造“全链化管理、逐级化监管、数据化考核、科学化决策”的管理模式。年内新增达标小区应实现“三定一撤”投放点计量数据实时接入市级平台。(牵头单位:区城管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八)强化宣传引导
1. 统筹社会宣传。将垃圾分类与文明城市创建、爱国卫生运动、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统筹各类社会资源开展系统性、全方位宣传,围绕提升垃圾分类满意度及全社会参与度目标,统一全区垃圾分类宣传口径,加大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刊播力度,在车站、机场、码头、地铁、公交、小区、公园、景区等展示垃圾分类宣传图片或滚动播放垃圾分类宣传片,公益广告中垃圾分类占比不低于10%,营造舆论氛围。(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2. 开展重点宣教。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将垃圾分类知识融入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日常课堂教学。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带动学生家庭参与垃圾分类。开展全媒体宣传工作,加强舆论监督力度,进一步明确单位及个人是垃圾分类责任主体的舆论导向,将垃圾分类知识宣传逐步向分类实践及源头减量方向转化,构建垃圾分类文化。开展全区范围的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同步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开展宣传活动报道每季度不少于1次(附件3)。(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教育局、城管局、总工会、团区委、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3. 深化全民动员。持续开展入户宣传,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统筹村居、业委会、物业力量,加强日常宣传,普及分类知识,凝聚分类共识,培养自觉行动。精准宣传培训对象,全年组织区、乡镇(街道)、开发区、村(社区)三级业务骨干的培训不少于1次,全区物业服务企业宣传及管理培训不少于1次。各板块结合达标小区建设,持续“地毯式”入户宣传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季度入户宣传居民户数不低于建成区居民总户数的25%;每季度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3次;依托宣教阵地开展乡镇(街道)、开发区级宣教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住建局、民政局、城管局、总工会、团区委、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4. 落实精准督导。健全垃圾分类督导员教育培训机制,落实岗前培训、岗中提升、后进“跟学”制度,每季度培训不少于1次,确保分类督导员具有相应工作能力。各板块要建立完善督导员队伍监督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督导员补贴经费挂钩,并纳入“三定一撤”小区日常运行考核内容。要明确督导员补贴经费发放方式,与督导工作量和绩效挂钩,促使督导员履职尽责。(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九)建立执法机制
1. 统筹部署专项执法。认真落实《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区、镇执法保障机制,各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托现有执法力量,建立垃圾分类专项执法队伍,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形成常态化执法机制,严肃查处分类过程中的乱投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对主动破袋率、分类准确率不高的小区,对履职不到位的物业,落实“执法人员进驻”制度,对居民违法行为及时溯源、依法查处,突出执法的靶向性。(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 定期开展执法案卷会商。注重规范公开执法流程,统一处罚裁量基准,细化违法处罚程序,按月度汇总执法情况,每季度发布垃圾分类执法专项通报。(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3. 建立垃圾分类执法帮扶机制。区城管局定期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执法帮扶引导工作,特别是对执法人员素养、执法装备、简易执法程序指引、居民抗拒执法等出具指导意见,提高执法队伍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技能,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众的满意度。(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十)完善参与机制
以生活垃圾为载体,在城市社区持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形成共同缔造的长效机制。引导社区将垃圾分类纳入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乡镇、街道定期组织开展民主协商研究垃圾分类工作,积极推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统筹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力量,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分类知识,充分听取居民意见,灵活运用“红黑榜”、“时尚榜”、“示范户”等引导机制,将村(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推动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和投放准确率。(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民政局、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十一)落实激励约束机制
建立垃圾分类激励约束机制,合理运用长效考评结果和第三方考核结果,对住宅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等级评定,建立等级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垃圾分类达标小区 “红黑榜”管理制度,发挥“红榜”典型示范作用,实行“黑榜”逐一销号制度,持续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以分类实效为导向,提升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分出率。积极培育垃圾分类典型,年底前对本年度党建引领、志愿服务、主题宣传、共同缔造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开展评选,充分调动各级各单位实施垃圾分类的主动性、创造性。开展年度评先评优工作,对年度垃圾分类成绩突出的单位、家庭和个人进行表彰,激励各支力量共同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牵头单位:区城管局、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四、工作要求
(一)实施高位协调
充分发挥武进区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根据住建部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要求,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每季度实地调研或督导检查;区垃分办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切实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攻坚的工作合力。各单位结合本方案目标任务清单(附件1、2),出台年度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具体进度和责任分工,对阶段性可快速提升的工作,短期内要取得阶段性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建立并落实相关工作机制。
(二)加大资金保障
按照政府事权划分,区、镇两级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预算,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的建设、运营和监管。垃圾分类经费要侧重支持垃圾分类投放点建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以及分类宣传督导等方面。各级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要求,规范使用各级垃圾分类专项经费。
(三)健全工作机制
区垃分办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区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垃圾分类工作联络员制度,建立月度台账报送制度,各部门严格落实住建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细则》要求,每月及时报送相关工作台账,以便区垃分办及时汇总上报市垃分办,并上传至住建部垃圾分类评估填报系统;建立季度总结制度,各部门对照附件2的目标任务要求落实工作举措,并按季度报送工作进展。
(四)开展督查考核
以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标准修订为契机,完善垃圾分类长效考评标准,创新考评方式,拓宽考评范围,提高分值权重,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日常管理责任,考评得分纳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季度和年度城市长效综合考评得分。实施综合评估,通过专业督导调研、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围绕目标任务、运行管理、工作成效等方面,根据垃圾分类考核办法(附件4),区级每季度组织检查评估和排名通报,切实提高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区各有关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实效,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高质量发展个性指标体系。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根据垃圾分类总体要求和实际情况,对各村(社区)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评和评估,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层层落实到位,并取得明显成效。
附件:2023年常州市武进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相关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