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充分发挥河湖和水利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常州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于2021年组织实施了部分武进区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划定名录如下:
新孟河、北干河、太滆运河、漕桥河、里底河、半夜浜、战斗河、龚巷北河、龚巷河、龚巷南河、湖塘河、锡溧漕河节制闸、牛塘枢纽、半夜浜闸、龚巷河北枢纽、龚巷河西枢纽、龚巷河东闸、湖塘河枢纽。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