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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薪的诱惑下,求职者选择铤而走险偷渡去务工,然而等待他们的却不是致富“馅饼”,而是违法陷阱!近日,成都彭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件,认定代理人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偷渡者犯偷越国(边)境罪,分别被判决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悉,此前郭某接到朋友王某某的电话,“兄弟,给你介绍个好差事,到缅甸来开手扶拖拉机,每个月轻轻松松挣1万7哦!”联想到王某某以前朋友圈中的各种炫富,郭某心动了,没想到这一次心动,竟是噩梦的开始。
原来早在2020年3月,王某某便通过微信组建了一个“红光好兄弟”联络群,在群中炫耀各种奢侈品,展现自己实力不俗,并喊大家去缅甸上班,承诺偷渡所需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看到王某某朋友圈常常晒出好几万的工资单,大家都被“捞金”美梦冲昏了头脑,竟然纷纷表示愿意偷渡去务工。
他们不知道的是,昔日好友王某某和张某早被缅北电信诈骗公司负责人“三哥”招募充当代理人,专门以高薪为诱饵诱骗他人偷渡到缅甸从事非法事务。
王某某、张某先后诱骗了郭某某、陈某某(另案处理)等5人,之后陈某某等人又听从王某某的安排引诱了李某某、刘某等6人,张某又引诱了马某等3人。
随后,郭某和其他人均在未办理出入境手续的情况下,由王某某、张某组织分三批次从成都乘机至云南,再坐数小时车到达一座山下,乘着凌晨时分的夜色,大家跟着带路人花费约4、5个小时翻山。
哪知当大家精疲力尽到达缅甸境内后,等待他们的不是想象中的高薪轻松工作,而是被要求集中居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还有守卫轮流值班防止逃跑。
之后,他们被暴力威胁从事电信诈骗工作或者看守赌场等违法活动,若是反抗或逃跑就要被毒打甚至丢掉性命,想要离开须家人支付高额赎金。“有一个人被他们拷起来用枪托打,右手都被打开裂,在当地医院缝了十多针”说起那段经历,郭某依然觉得心惊胆战,郭某也曾因为抗拒实施电信诈骗被一群人殴打。
在熬了一段时间后,郭某趁守卫不注意逃了出来,又从缅甸偷渡回国至云南,最终被边防查获归案。公安机关掌握王某某与张某的犯罪线索后,又于2021年6月将王某某、张某捉拿归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张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对被告人王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对被告人张某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郭某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承办此案的李银法官提醒,广大群众一定保持理智,切莫轻信谣言受高薪诱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偷渡出国(边)境,否则极易身陷险境又触犯刑法。求职者在就业时一定要提高警惕,选择正规市场中介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通过合法的方式出国务工,遇到所谓“高薪”招聘,一定要擦亮眼睛,谨防“捞金”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