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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突降“大订单”?这类骗局要警惕
发布日期: 2023-07-19    来源:发改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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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成都崇州法院审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其中多名被害人为商家,他们被“大订单”迷惑。被告人潘某某明知他人实施诈骗行为,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帮助,12名被害人转入被诈骗款共计351400元,他从中获得报酬2500元。

被害人邓某某是该案12名受害人之一,他在广安市广安区开了家卖玻璃的门市。去年12月27日,他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某项目部的订货员,需要从邓某某这里订购600平方米的玻璃。

邓某某很快将报价发给对方,对方称需要去找领导申请。很快,订货员又跟邓某某联系,称工地上还需要20个变电箱,因和变电箱的厂家闹得有些不愉快,于是让邓某某帮忙订购,总价是72000元。

邓某某加上变电箱厂家微信后,对方称需要先交付1万元的定金。邓某某就与买玻璃的订货员联系,告诉他变电箱厂家需要先交定金,对方称马上就将购买玻璃的钱和变电箱的钱一并转过来,并将转账的截图发了过来。

邓某某在手机银行上查询发现这笔钱没有到账,对方称因为是对公账户转出来到账有延迟。在对方的一再催促下,邓某某怕误事,就向卖变电箱的厂家转了1万元的变电箱定金。

很快,订货员又找到邓某某说项目上面还需要增加20个变电箱,对方又将转账的截图发过来,显示已经转账73000元,邓某某又找到变电箱厂家,厂家又让其交1万元的定金。这时,邓某某发现不对劲,再找订货员发现就联系不上了,他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最终,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官提示,电信诈骗形式层出不穷,骗术让人防不胜防,骗子的手法不断翻新,一定要提高警惕!切莫轻信陌生人,不轻易向陌生人转账汇款,也不要贪图小利,如遇可疑情况及时与家人沟通或报警,确保自身财产安全。该案中,诈骗分子将商家作为诈骗对象,通过虚假采购的形式骗取商家信任,却不料“采购方”与“供货方”是共谋的犯罪团伙,被以支付定金的方式骗取了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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