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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2023年度区管道路人行道道板改造工程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标志着我区在全省率先推行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今年以来,围绕国家关于招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要求,我区制定出台《武进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深入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制度明确了全区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形成招标文件须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布前,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着重检查招标文件中的隐性门槛和不合理设置,咨询专家学者、法律顾问、专业机构或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形成《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并存档。对未经过公平竞争性审查的项目,由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把关,一律不得发布招标信息。此外,我区还通过抓好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推行“评定分离”、探索重大复杂项目市场调研、畅通异议渠道等方式,多措并举地压紧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
下一步,我区将把招标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作为事前监管的重要内容,在开展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重点监管时,对招标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招标人信用管理,切实规范招标行为,保障各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不断优化全区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