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武进区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办法(试行)》(武环督察办﹝2021﹞2号)要求,省级生态环保专项督察交办清单中关于“2020年再生水利用率仅约18%,未达到23%的目标任务要求”(反馈意见具体问题编号6)已严格根据整改措施整改完成,再生水利用率达到目标要求。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3日,联系电话:67898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