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决策部署,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工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常工信中小〔2023〕120号),现就武进区开展2023年度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申报企业须为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在武进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特定细分市场2年以上;2022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2022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
二、有关要求
(一)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由企业自愿申请,企业如实填报并提供真实资料,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自2023年度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原则上从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遴选。
(二)有效期内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包含往年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产品、小巨人企业)、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予推荐。
(三)申报企业如实填写《2023年度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附件1)和佐证材料(参考附件2)一起装订成册,一式2份,并附推荐汇总表(纸质一份,excel电子版)于6月30日前报送至武进区工信局中小科。
(四)原《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办法》(常工信中小〔2020〕206号)废止。
咨询电话:86310167、86310336
附件:1. 2023年度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
2. 佐证材料参考目录
3. 2023年度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4. 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5. 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6日
区工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附件).doc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