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经发局,有关企业: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常工信节能〔2023〕64号文件下发了“市工信局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抽取执法对象,涉及武进区50家(项),其中日常节能监察11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专项监察39项。根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改委2016年33号令)第二十条规定,节能监察机构在同一年度内对被监察单位的同一监察内容不得重复监察。现将市工信局〔2023〕6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区实际情况通知如下:
一、节能监察企业需提供资料:
1.日常节能监察工业企业:2022年企业能源管理情况;2022年企业综合能耗数据(包括原煤、电力、天然气、蒸汽、汽柴油等能源的消耗数据报表)及产品单耗(2022年全年产品产量报表,以及各产品对应消耗的能源数据,如企业产品适用国家和江苏省相关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应提供计算依据);企业设备台账,要列出所有用能设备名称、型号、容量/功率,配套电机型号、功率及生产日期。
2.日常节能监察服务机构:2022年对武进区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做工作和形成材料贯彻节能要求,提供信息真实性等情况。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专项监察项目:投资项目备案证;投资项目节能报告书;节能审查意见文件(附评审意见);设备采购清单(与固定资产台账、各类资金项目申报相一致);2022年项目产品产量、产值、工业增加值、能耗计算值及相关依据。
二、执法时间及要求
执法时间从3月起,至9月份结束,具体日程由区节能监察中心提前电话告知各镇、开发区经发局。各镇、开发区经发局负责提前通知有关企业,明确时间、内容和配合要求。
区节能监察中心联系电话:86312123。
附件:1.常工信节能〔2023〕64号文件
2-1.常州市2023年市级节能监察企业名单(武进区)、2-2.常州市2023年市级节能监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名单(武进区)
常州市武进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29日
市工信局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1:常州市2023年市级节能监察企业名单(武进区).xls
附件2-2:常州市2023年市级节能监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名单(武进区).xls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