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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22年度常州市武进区电子政务中心单位决算公开
索 引 号: 014133058/2023-00097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23-09-20 发布日期: 2023-09-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2022年度常州市武进区电子政务中心单位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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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常州市武进区电子政务中心单位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中国·武进”政府门户网站的规划、建设、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向省、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协助区政府办公室做好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负责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规划、管理和组织建设工作。

(3)负责全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平台的规划、建设、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4)负责全区性的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建设和维护,对各部门、各镇(街道)电子政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5)负责区协同工作平台(区公文电子化传输平台)的日常维护、技术保障和管理工作。

(6)负责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区“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的日常维护和技术保障工作。

(7)负责采集、组合、编辑和传递区委、区政府领导宏观决策所需的信息。

(8)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项目管理科、技术保障科。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以来,区电子政务中心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在区政府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以加快数字政府建设为目标、以电子政务项目管理为抓手,聚焦“云、网、数、用、安”五大关键词,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统筹,不断夯实数字政府底座

1.规范电子政务项目管理。一是组织开展计划申报。根据实施细则,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经区委、区政府常务会议以及人大常委会审议,于8月23日印发《武进区2022年电子政务项目建设计划》(武政办发〔2022〕56号),共涉及16单位的18个项目,并于9月初,组织开展2023年度电子政务项目建设计划申报工作,共申报项目建设计划102个。二是组织开展项目评审。组织项目管理联合会审成员单位及有关专家,对22个项目进行评审,并下发项目审核意见。三是组织开展项目验收。组织项目管理联合会审成员单位及有关专家,对建设完成的8个项目进行验收,出具项目终验意见。

2.推进系统迁移上云部署。坚持“上云为原则,不上云为例外”,推进各类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向全市统建政务云迁移并集中部署,实现政务云资源统一管理、按需调整、弹性分配。今年以来,已完成6个单位的7个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部署。

3.加强电子政务外网运维。一是圆满完成保障任务。按照二十大期间网络安全保障要求,定期组织运维人员对所有网络及安全设备进行巡检,梳理安全策略、调整安全措施,并专门成立7人运维小组,开展7x24小时值班值守,成功实现二十大期间电子政务外网主干链路零故障。二是不断提升服务能力。起草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办法,制定保障方案、应急预案、服务台账等管理制度,统一管理电子政务外网接入终端,厘清终端资产,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三是全面筑牢安全防线。会同区委网信办、区公安分局开展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专项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和网络安全最新标准,搭建安全集中管控平台,为承载的各政务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驾护航。同时,根据省、市、区网络安全通报及渗透测试报告,及时处理各类安全漏洞,降低“僵木蠕”感染风险,并督促各单位做好本单位内部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全年累计下发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事件通报28份。四是持续优化网络性能。升级DNS解析方案,提升用户访问体验,最大限度满足各类业务应用需求。2022年,根据各单位应用需求,调整网络设置50余次。五是适时开展应急演练。结合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会同区委网信办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评估电子政务外网业务接入单位的监测发现能力、安全防护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有效履职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协调有序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和协调机制,有效防范网络安全事故发生。六是切实加强日常巡检。定期开展电子政务外网巡检,做好台账记录,并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全年累计排除各类网络故障200余次、处理设备故障近10次。

4.深化政务数据资源应用。一是规范数据资源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工作的最新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于1月17日出台《常州市武进区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武政发〔2022〕3号),初步形成政务数据资源采集、汇聚、共享、开放、应用全链条以及安全、监督全覆盖的管理体系。二是启用共享交换平台。在前期试运行的基础上,于8月1日召开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业务培训会议,平台正式在全区推广使用。截至目前,平台累计接收市级平台下发政务数据161类约7148万条,并与14个区级部门的25个自建政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对接,经整理、比对和归类,形成共276类超14.6亿条可“即调即用”的政务数据。三是加快数据资源共享。不断完善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社会信用等五大基础数据库,按需建立其它各类主题数据库。今年以来,已陆续向审批服务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财税大数据平台、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等重点应用共享79类1251项近1054.8万条政务数据。四是推进数据资源开放。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及最新考核指标要求,做好政务数据开放平台的数据更新和日常维护工作。2022年,共开放31个单位的145类数据,涉及17个领域、13个主题、14个行业,累计6.6万余条。

5.加快统一登录门户建设。根据《关于组织开展信息系统接入市数字政府统一登录门户平台有关工作的通知》(常政传发〔2022〕307号)要求,对各单位用户体系、大屏类展示分析系统、业务应用系统等相关情况进行梳理摸排、汇总上报,并率先将区协同工作平台和武进惠企政策“一企通”接入数字政府统一登录门户,此项工作已列入《武进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第五批举措》。

二、细化举措,全力保障政府网站运行

1.做好内容保障工作。2022年以来,区政府网站全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22953条,其中动态信息20641条、信息公开2312条、概况类信息79条;组织开展在线访谈14期、民意征集11期、网上调查15期、新闻发布会5期、网上直播18期、专题10期、热点回应14期。区长信箱共受理群众来信193件,已办结191件,办结率为98.96%,部门信箱共受理群众来信331件,已办结330件,办结率为99.7%;向市政府网站上报信息801条,被录用384条,录用率为47.9%;向省政府网站上报信息66条,被录用31条,录用率为46.9%。区政府网站荣获2021年度常州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先进单位第一名。

2.做好普查整改工作。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及最新考核指标要求,对区政府网站进行全面监测、查漏补缺,并根据省、市政府办下发的网站监测报告,第一时间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严格复查。

3.做好域名防护工作。根据政府网站访问安全需求,做好网站域名安全防护工作,切实保障政府网站安全运行。

三、精准服务,率先打造惠企政策“一企通”

根据恽区长指示要求,按照“发布、汇聚、查询、匹配、申报、兑现、反馈”全链条在线办理的总体思路,于今年2月启动惠企政策“一企通”建设,并于7月15日正式启用。“一企通”主要具备安全可靠的“实名认证”功能、全面覆盖的“政策库”功能、精准智能的“政策速配”功能、便捷高效的“政策官”功能、主动贴心的“政策订阅”功能。截至目前,“一企通”已汇聚各部门、各层级惠企政策2585条(其中镇、开发区级政策8条,区级政策58条,市级政策847条,省级政策678条,国家级政策991条)。

四、强化支撑,持续提高“一网协同”效能

加强区协同工作平台日常巡检,并结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和风险评估要求,全面排查平台安全隐患。同时,组织开展业务指导、线上培训,并做好技术支撑服务。2022年,区协同工作平台发送电子公文14934份,处理请示件87份、批示件132份,新增电子印章65个,累计开展业务指导近1000次。

五、注重实效,有序推进其他业务工作

一是专项审计工作。根据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工作部署,完成数据治理专题的材料收集、汇总、上报以及复核等工作。二是国产化替代工作。根据全市国产化替代工作部署,于今年8月组织区政府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信创计算机使用培训,收集使用过程中发现的软硬件问题,并督促供应商及时整改。同时,会同区委办公室,完成终端设备替代竣工验收。三是“政企通”运维工作。根据区司法局业务需求,在武进“政企通”微信公众号中新增法律服务栏目,并开发视频文件上传功能。2022年,“政企通”共发布各类信息2000余条,收到留言近100条、直通区长信件27封。四是提案会办工作。完成区政协委员第11号提案的会办工作。五是年鉴供稿工作。完成武进年鉴电子政务工作章节的供稿工作。六是后勤保障工作。严格做好预算、采购计划、报销、绩效等财务工作,顺利完成固定资产清理和报废工作。

第二部分

常州市武进区电子政务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表1-表13.doc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358.0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7.44万元,增长13.11%。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1,358.07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358.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7.44万元,增长13.11%,变动原因:人员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使得本年收入相应增加。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支出决算总计1,358.07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358.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7.44万元,增长13.11%,变动原因:人员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2.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358.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8.0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358.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7.29万元,占29.25%;项目支出960.78万元,占70.7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358.0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7.44万元,增长13.11%,变动原因:人员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本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年支出增加使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相应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358.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232.95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5%。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统计信息事务(款)信息事务(项)。年初预算1,109.77万元,支出决算1,23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9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平台维护经费的增加,平台个数的增加以及部分软件平台免费维保期已过,使得平台维护经费增量较大。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8.97万元,支出决算1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变动,在职人员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9.48万元,支出决算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变动,在职人员减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5.92万元,支出决算6.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增长。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79万元,支出决算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27.48万元,支出决算2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政策性变动。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34.04万元,支出决算36.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事业人员提租补贴政策性变动。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25.5万元,支出决算2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事业人员新职工购房补贴政策性变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397.2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8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

(二)公用经费10.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358.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7.44万元,增长13.11%,变动原因:人员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本单位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397.2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8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

(二)公用经费10.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涉及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受疫情影响,未发生接待费用。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三)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预算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受疫情影响,未有现场会议费用。2022年度全年召开会议0个,参加会议0人次。

(四)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预算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受疫情影响,未组织职工赴外培训。2022年度全年组织培训0个,组织培训0人次。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1.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6.6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1.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2.1%。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单位未开展单位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

本单位共对上年度已实施完成的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960.78万元;本单位共开展1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358.07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信息事务(项):反映国家信息中心和地方各级政府信息中心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二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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