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重点领域> 政策解读> 内容
1、《2023年全区数字乡村建设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数字乡村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等部门联合印发《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关于数字乡村建设的工作部署,全力推进数字化武进新局面,重点推动数字农业化在粮油、畜禽、园艺水产等领域的推广和应用,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特制订《申报指南》。
2、该项目有哪些类别?补助方向有什么区别?
答:主要分为农业物联网示范项目和数字化平台示范项目。农业物联网示范项目补助的是以减少劳动用工,提高种养水平为目标,在畜禽养殖、园艺生产、水产养殖、大田种植等领域,综合运用数字化手段,与农业物联网运行相关的设施设备。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是建设“三农”相关的数字化平台,将党建、农技等优质资源下沉到镇、村,深化完善乡村治理模式。
3、不同的项目类别补助对象有什么区别?
答:数字化平台项目补助对象是武进区范围内的镇(街道)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已经完成赋码登记的以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申报)以及其他涉农服务机构。农业物联网示范项目除了以上补助对象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涉农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种养大户、园区管委会亦可申报。
4、对建设时间有什么要求?
答:农业物联网示范项目和数字化平台示范项目均为先建后补类,须在武进区范围内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建设完成。
5、补助要求及标准有哪些?
答:农业物联网示范项目总投资须2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补贴比例不超过审定金额50%,项目审定金额小于20万元,不予资金补助。其中,软件投入的申报比例不得超过项目总投入的40%。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总投资须15万元(含)以上的项目;补贴比例不超过审定金额50%,项目审定金额小于15万元,不予资金补助。
6、申报时间是什么时候?申报流程有哪些?
答: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申报主体根据《申报指南》中材料的要求,在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交至镇(街道)农村工作局。镇(街道)农村工作局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地区项目的申报工作,在申报限期内,完成对所报项目的建设内容现场查看及档案资料初审。区农业农村局在20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对上报项目的审计和复核,并对通过区级审核的项目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