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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节后失业补助金办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2-01    来源: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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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春节前后失业保险保障工作的通知 》(苏人社函〔2023〕8号)精神要求,武进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待遇的受理、审核、发放工作,切实兜牢民生底线,做好民生工程,保障失业人员切身利益。

需要失业人员关注的是,2022年失业补助金受理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自2023年1月1日起失业的人员暂停办理该项申领业务,待上级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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