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武政办发〔2020〕91 号)和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镇级财政预算和绩效目标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武财农〔2021〕3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你单位部门预算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完成任务
机关各部门单位要坚持按照收费许可证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做到应收尽收,并将收入及时、全额解缴镇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杜绝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或将收入转作往来等行为,一经发现,除依法追缴收入外,将等额扣减下年度支出预算额度。
二、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支出管理
本次下达的2022年部门预算,除政策性增支等特殊因素外,一般支出项目当年内不予追加、调整或变动,各部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确定的科目进行结报。对于未列入预算的项目支出,必须经镇政府立项审批,同时报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办理预算追加调整手续,经镇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区政府办《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十条措施的通知》(武政办发〔2020〕90号)和上级管理要求,各部门单位要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不得随意改变部门预算确定的支出项目和资金用途,严禁擅自发放各类津贴、补贴。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职能需要安排的项目经费,执行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要加强日常财务管理行为,厉行节约,勤廉办事,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资金使用
各部门单位必须以本次下达的部门预算为准,根据财政集中收付的管理要求,规范资金使用程序,严格按照序时进度安排单位支出;属于基建项目、政府采购等大额资金拨付,必须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日常采购属于公务卡采购目录范围的支出,原则上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进行,逐步减少现金支付额度。
四、实行预算公开,健全信息披露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区政府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武政办发〔2014〕162号)文件精神,政府预算决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在20日内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由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在政府预决算批准后20日内批复至各部门单位;各部门单位在收到本批复20日内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本单位预决算信息。
五、本次下达预算如遇人员调整、增资等因素,将作相应调整。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