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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湖塘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湖塘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672/2022-0000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湖政〔2022〕10号 发布机构: 湖塘镇  
产生日期: 2022-01-28 发布日期: 2022-01-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2022年湖塘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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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塘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湖塘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政〔2022〕10号
 

各社区、股份合作社,各园区,机关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2022年湖塘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湖塘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2年常州市武进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和巩固我镇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成果,防治大气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各社区组织协调能力,动员社会各方资源和群防群治工作机制,以更扎实的工作作风、更有效的工作措施推动2022年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做实宣传发动,严密源头堵控,查办一批违规燃放和违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坚决杜绝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爆炸、重大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全面提升城市生态文明水平,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职责分工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调整湖塘镇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时培红任组长,副镇长徐敏、政法委员徐家旺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宣传岗、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综治岗、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综合指挥(网格化管理)岗、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岗、建设局建设管理岗、建设局物业管理岗、综合行政执法局、经济发展局生态环保岗、行政审批局民政(残联)岗、行政审批局教育事业岗、行政审批局卫生健康岗、行政审批局审批服务(政务服务)岗、各派出所、交通执法中队、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和禁放区内社区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综治岗,办公室主任由徐家旺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检查、会商会办等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服从领导小组统一调度。相关部门、社区具体职责如下:

1. 办公室宣传岗:负责牵头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联系协调报社、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禁放宣传,同时在“今日湖塘”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宣传发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质疑,澄清烟花爆竹禁放认识误区,形成广泛社会共识。

2. 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综治岗:负责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及时上报各类信息,组织发动社区网格力量参与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指导社区积极做好宣传告知、巡查巡防等工作,保障管控工作有序开展。

3. 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综合指挥(网格化管理)岗:负责制定基层网格参与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方案,发挥基层网格和网格员力量,做好走村入户宣传告知和巡查巡检工作,及时上报统计相关问题信息。

4. 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岗:配合上级部门依法妥善处置禁放区域内的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和存量烟花爆竹。协助做好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上缴补偿工作。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销售行为。加强非禁放区域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

5. 建设局建设管理岗:负责禁放区域内纳入监管建筑工地的禁放宣传工作,督促建设、施工等单位严格遵守禁放规定。

6. 建设局物业管理岗: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住宅小区业主的禁放宣传教育,确保对住宅小区楼栋全覆盖。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燃放行为及时劝阻。

7. 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依法查处流动兜售、占道经营烟花爆竹摊点;开展对沿街商铺的宣传教育工作。

8. 经济发展局生态环保岗:根据区大气环境监测及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影响数据分析,及时向社区发布空气质量超标预警指令信息。

9. 行政审批局民政(残联)岗:负责指导陵园等单位开展禁放宣传,引导婚丧嫁娶活动遵守禁放规定。

10. 行政审批局教育事业岗:负责组织辖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教育工作。

11. 行政审批局卫生健康岗:组织协调医疗救治的应急处置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救治等相关情况。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管理区域内的禁放工作。

12. 行政审批局审批服务(政务服务)岗:负责对新办企业、商户加强禁放宣传教育。

13. 各派出所:对烟花爆竹类警情及时受理查处。充分发挥社区警务优势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依法查处违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落实烟花爆竹收缴销毁事宜。配合安监部门严打取缔私销烟花爆竹行为。

14. 交通执法中队: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人员监管,配合公安交警部门从严查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违法经营行为。

15.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负责做好禁放管理工作经费保障工作。

16. 各社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统筹做好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广泛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动员群众力量,确保宣传告知做到全方位、全覆盖。对各类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及时劝导、阻止,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有效处置。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要将宣传引导置于禁放工作首位,将走村入户宣传和社会面氛围营造结合起来,调动一切资源、借助一切手段,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自通知下发起,相关职能部门、各社区要迅速开展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社会面宣传发动工作,并持续做好宣传引导,坚持依法告知与重点宣传相结合,确保宣传引导到位。要充分利用微信、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广泛宣传通告规定,持续跟踪报道禁放工作,对违法典型案例及时予以曝光,切实提升社会面宣传效果。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遵守禁放规定,主动参与劝阻违法燃放行为。

(二)压实工作责任,严格管控措施。各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落实禁放责任,全面动员社会力量,确保各项管控任务落到实处。各社区要因地制宜制定开展禁放管控工作部署,围绕重要节点和重点时段,组织社会治理网格员、小区物业管理员、社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对城市道路、街巷、小区等开展巡查检查。相关社区和主要职能部门要细致排查禁放区域内宾馆饭店、沿街商铺、婚庆礼仪等重点单位,及时掌握婚丧嫁娶、宴席预订、装修开业等相关信息,做好上门宣传告知,并重点加强巡查盯防,确保禁放工作切实有效。各单位应积极动员党员干部参与禁放管控工作,发挥党员干部、机关部门示范带头作用。派出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切实加强社区内巡查和路面巡防工作,及时阻止违规燃放行为,依法进行教育处罚。

(三)紧盯源头治理,强化联合执法。公安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岗、综治岗等部门要联动配合,结合冬春火灾防控、群租房整治、社会治安防控等工作,对集贸市场、小商品市场、鲜花店、婚庆公司等设摊销售、流动兜售烟花爆竹行为开展拉网式清理检查,全面收缴非法烟花爆竹,清除非法销售点,确保禁放区内“零销售”。要以防“回流”为重点,加大对禁放区外边界部位的管控力度,严防禁放区外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对非法储存行为,要组织对出租房、空关房、废弃厂房、空置集装箱以及城郊接合部偏僻区域的排查,捣毁一批私贩私储窝点,收缴一批非法烟花爆竹。

(四)严格执法标准,从严惩治违法。对于各类非法销售、运输、存储、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要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大惩戒力度,全面震慑违法人员。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执法中始终坚持做到“四个一律”,即对违法燃放不听劝阻的、被处罚后仍违法燃放的、节日期间违法燃放的一律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对阻碍执法的一律以妨碍公务依法严厉处罚。违法燃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派出所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禁放区域仍在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岗要严格查处,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在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区域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派出所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非法运输(携带)烟花爆竹的,派出所要加大管控和打击力度。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常州市巩固前期禁放工作成效、建立常态化机制的关键之年,岁末年初婚庆、喜庆活动多,工作稍有松懈,就可能出现反弹。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落实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动员,明确工作任务,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好禁放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联动、宣传发动等各项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加大督查力度。为抓好禁放各项措施落实,镇政府将组织派出所、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综治岗、经济发展局生态环保岗、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成立联合督导检查组,围绕组织部署、责任落实、宣传发动等方面工作,加强督导检查,对措施不力,辖区内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或发生大面积违规燃放、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及时掌握动态,加强情况报送。各社区、各部门要收集掌握本辖区、本条线禁放工作情况信息,整理汇总典型经验做法、显著工作成效,及时对接新闻媒体,做好推广宣传,对重要舆情、重点信息、重大事件要及时报送镇禁放办。湖塘镇禁放办联系电话:0519-86551170。

附件: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

下载附件:附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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