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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牛塘镇2022年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680/2022-00039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牛塘镇  
产生日期: 2022-02-14 发布日期: 2022-02-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现将《牛塘镇2022年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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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牛塘镇2022年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牛政发〔2022〕3号)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现将《牛塘镇2022年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牛塘镇2022年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将“文明城市创建、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综合管理”有效融合,推动我镇高质量发展,打造宜居宜业的镇村环境,根据《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对我镇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行政村(社区)、农村工作局、建设局、行政审批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交警中队、交通执法中队、水利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牛塘分中心。

二、考核内容

市容环境、街面秩序、宣传广告、园林绿化、交通秩序、施工管理、住宅小区、菜市场、城中村、生态绿道、河道管理、垃圾分类,共十二项考核项目。

三、考核构成与方式

城市综合管理考核由监督考核评价、专业评价(文明城市测评、人居环境管理、绿化专项、住宅小区专项)和综合奖惩三个项目构成。

(一)监督考核评价

监督考核评价由市、区级综合考核和镇长效综合管理考核构成。

1、市、区考核由整改核查(日常巡查)、现场考评(网格考评、事部件考评)、重点区域(问题)考评组成。

2、镇长效综合管理考核

①日常巡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巡查(含市、区及第三方采集),发现问题派单至责任单位整改,并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超时及未整改进行双倍扣分。

②现场考核:每月不定期组织1~2次现场考核,发现问题即时扣分,派单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二)专业评价

文明城市、人居环境、绿化及住宅小区专项考核:由相应局(办)牵头组织实施,以季度或月度为单位将扣分情况反馈至监督考评岗。

(三)综合奖惩

1、对责任单位处置市、区、镇案卷涉及推诿、主动处置等情况进行考核。推诿案件在月度总分扣0.5~1分;主动处置情况经核实无误在月度总分加0.5~1分。

2、对较上月排名增幅较大或有突出成绩的单位进行表彰,并在月度成绩中加0.5~1分。

3、在文明城市市级测评中失分的扣1分,重大失误的应用村(社区)考核一票否决制。

四、计分办法

城市综合管理考核按百分制计分,由监督考核评价、专业评价、综合奖惩和年度加减分项组成。

(一)季度计分方式

季度得分=100-监督考核评价分值-专业评价分值+综合奖惩得分

监督考核评价占比60%,其中市、区考核占比20%,镇村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占比40%

专业评价占比40%,其中文明城市占比10%,人居环境占比10%,绿化专项占比10%,住宅小区专项占比10%

综合奖惩在月度总分进行加减。

(二)年度计分方式

年度得分=季度总分÷4+年度加减分

年度加减分项目:

1、年度城市综合管理类项目获得省、市级及以上表彰的,每个加1~2分。(以文件为准)

2、年度召开城市综合管理类现场会或省、市级及以上媒体正面报道的,每个加0.5~1分。

3、相关涉及市、区镇村综合管理考核,并纳入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的内容(项目),未完成或涉及扣分的进行相应扣分。

五、结果运用

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进度情况,季度召开镇城市综合管理点评会或现场推进会,点评全镇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通报各村(社区)、责任单位考评结果。根据市、区排名情况,设置流动红旗制度,对排名前三的村(社区)授予“争先奖”流动红旗,相应村(社区)书记奖励5000/月;对排名增幅较大的村(社区)授予“进位奖”流动红旗,相应村(社区)书记奖励3000/月。

(一)对12个村(社区)考核结果运用

12个村(社区)根据镇在全区年度城市综合管理考核排名,实施奖惩:一至三名为第一档次,四至六名为第二档次,七至九名为第三档次,并作相应奖励;十名及以下不作奖励,同时最后两名各上缴10万元。(纳入年度镇城市综合管理经费)

(二)对责任岗位考核结果运用

镇有关单位根据镇在全区年度城市综合管理考核排名,倒数两名不作奖励、第9名奖励10000元,上升一个名次增加5000元。

六、相关要求

1、成立由镇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牛塘镇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监督考评岗,对全镇城市综合管理牵头组织实施考核。

2、本实施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由牛塘镇城市综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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