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进行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花园街1号亚泰财富中心1楼,邮编:213161,电话:0519-8631278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武进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区政府文件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信息采用通报制度和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扎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
我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网站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上及时、主动及规范地公开了我中心的五类信息: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计划总结、业务工作及其他方面内容。2021年度我中心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2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23.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注:此项应与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中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数量一致)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偏重于发布部门动态等信息。
(二)改进措施: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努力扩大信息来源,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完善,保证各类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健全信息上报、审核网络,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本年度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