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粮食企业:
为不断适应粮食应急保障新形势,持续夯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根据《武进区级成品粮油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我局将开展区本级成品大米储备购买企业承储服务资格评审工作(每年每吨300元)。请各企业认真对照购买承储服务申报条件,于12月5日前进行申报。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于12中旬完成评审工作,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黄晓玲 联系方式:86312082。
附件:1.武进区级成品粮储备购买企业承储服务申报条件
2.武进区级成品粮储备资格申请材料清单
3.武进区级成品粮储备资格申报书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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