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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区级成品粮储备购买企业承储服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66/2022-00024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发改〔2022〕251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产生日期: 2022-11-14 发布日期: 2022-11-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区级成品粮储备购买企业承储服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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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区级成品粮储备购买企业承储服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武发改〔2022〕251号
 

各粮食企业:

为不断适应粮食应急保障新形势,持续夯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根据《武进区级成品粮油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我局将开展区本级成品大米储备购买企业承储服务资格评审工作(每年每吨300元)。请各企业认真对照购买承储服务申报条件,于12月5日前进行申报。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于12中旬完成评审工作,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黄晓玲    联系方式:86312082。

附件:1.武进区级成品粮储备购买企业承储服务申报条件

 2.武进区级成品粮储备资格申请材料清单

 3.武进区级成品粮储备资格申报书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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