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各单位:
现将《2022年前黄镇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人民政府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8月12日
2022年前黄镇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前黄镇镇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省级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建城〔2021〕58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建城管〔2021〕152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垃圾分类达标小区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城管〔2021〕484号)《市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武进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发〔2022〕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市委市政府“532”发展战略为行动指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党建引领、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持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积极推动美丽常州建设,切实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为形成实施“532”发展战略的强大胜势作出应有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垃圾分类体系
1.完善分类转运设施。严格对照市垃圾分类目录及标准,配备和维护分类投放设施,做到桶身颜色规范、标识准确,分类收运车辆做到专车专用,车辆密闭并喷印统一、规范、清晰分类标志,加大对运输环节的监管力度,杜绝混装混运。
2.规范垃圾分类投放方式。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结合实际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方式,设置规范的垃圾分类投放标志,便于居民投放生活垃圾。定时投放和监督指导等行之有效的分类投放模式,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效果。
3.进一步健全收运网络。建立健全与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相衔接的收运、暂存设备和设施。配足配齐垃圾分类收运车辆,明确收集品种,实行密闭运输,提高分类收运水平;继续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站点“两网融合”体系,规范各类再生资源回收站建设管理,充分利用“两网融合”回收站点、环卫设施用房、小区物业用房等设施设立可回收物转运站点,满足可回收物临时储存需求;对照现行环保要求对已建成有害垃圾临时储存场所的设施选址、空间布局、标识标牌等进行整改落实,适当增加有害垃圾临时储存场所的数量,保持合理的收集辐射半径;根据农村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的分布和处理能力,合理规划各自然村有机易腐垃圾收运路线和收运频次,做到应收尽收。
4.抓好分类示范项目(示范村)创建。坊东村创建区级垃圾分类示范村。通过开展示范项目、示范村建设,强化源头分类意识,巩固提升垃圾分类工作成效。
(二)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持续推进我镇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前黄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葛 炎
副组长:潘 艳、蒋 轩、张永相、赵匡吉、蒋俊舟
成 员:陈 涛、张 英、刘文俊、符 伟
周 宇、马小吇、徐建锋、姜泽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局,由蒋俊舟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对整体工作的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评考核等相关工作。
2.落实行业管理。对照《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压实各部门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农村工作局重点抓好有机易腐垃圾的综合利用;建设局负责督促小区物业公司落实垃圾分类日常管理责任;综合执法局负责全镇生活源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站点和体系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照相关文件要求,重点做好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等工作;前黄镇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学校、医院、银行、公共机构等条线、行业、单位的垃圾分类指导、检查、督促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管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序开展。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的培训、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台账。
3.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把垃圾分类工作向规范化运行管理转变;严格对照相关考核标准,精准落实垃圾分类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台账,科学合理确定运输频次、时间和线路,确保满足所有垃圾分类小区、单位、行政村的分类收运需求,强化执法保障,坚决禁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收混运”,建立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分类链条规范有序运转。
4.实行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对开展垃圾分类的行政村和单位纳入长效管理考评体系,按照考评要求,对各行政村和单位进行考核。
(三)拓宽垃圾分类宣传渠道
1.营造分类氛围。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注重典型引领、正面引导,全面客观报道垃圾分类政策措施与成效,广泛动员广大居民了解、支持并参与垃圾分类,为全面推进分类工作积极提供舆论支持。
2.普及知识技能。一是加强垃圾分类专业技能培训,围绕提升专业素养和管理水平,每年至少对垃圾分类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志愿者、督导员等开展专项培训2次,广泛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行政村等活动,每个季度不少于3次,发动广大居民理解、支持、参与垃圾分类。
3.落实示范带动。一是党员干部带好头。将生活垃圾分类列入基层年度党建任务清单,纳入党组织月工作计划,组织党员干部定点结对、分片包干,并作为年度党员干部评先评优依据。二是公共机构做好表率。政府机关、医院、学校、银行等公共机构,常态化工作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经常性开展宣传教育和指导检查,以“党政机关强制分类”示范带动全社会垃圾分类工作。三是现场观摩交流。及时总结垃圾分类好的做法,适时召开工作现场会,积极推广分类示范点经验,带动和促进本区域垃圾分类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顶层协调;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协调抓总作用;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垃圾分类主体责任,确保条线、行业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各村(单位)要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制定本区域垃圾分类年度实施方案,真正做到早筹划、早启动、有人做、有人管。
2.加强信息报送。为全面动态掌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络员制度,建立月报告制度,各村(单位)要按照省市区镇牵头部门的要求,做到图文并茂、亮点突出、数据详实。每月完成相关信息报送1篇。
3.落实资金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按照镇、村两级事权划分,由镇、村各自承担。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生活垃圾分类的设施配置、体系建设、宣教培训、运行管理等,确保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推进。鼓励创新投融资模式,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垃圾分类,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
4.增强执法力度。增强执法队伍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技能,加强对垃圾分类不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针对违反《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行为,镇综合执法局将规范违法处罚程序,严格落实执法责任,以此督促、引导垃圾分类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垃圾分类责任。
5.强化监督管理。引入社会公众监督,多渠道向社会公布垃圾分类实施区域、垃圾分类相关责任主体、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常态化执法工作,以此督促、引导垃圾分类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垃圾分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