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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规范处置工业固废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592/2022-0001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前政发〔2022〕32号 发布机构: 前黄镇  
产生日期: 2022-07-27 发布日期: 2022-07-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为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加快推进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利用处置,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现就前黄镇范围内各工业企业固体废物处置作如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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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处置工业固废的通知
前政发〔2022〕32号
 


各行政村委(社区),各部门(单位),前黄镇各企业:

       为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加快推进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利用处置,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现就前黄镇范围内各工业企业固体废物处置作如下通知:

       一、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产生固体废物的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对于随意倾倒、抛洒、遗弃、收纳、堆放工业垃圾等行为,前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按照上述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于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镇经济发展局等相关部门将处所需处置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10万元的,按10万元计算。

       二、具体要求

       1.重视源头减排。各企业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工业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严禁非法处置、倾倒、填埋工业固废。

       2.厘清产废底数。各企业应当根据当前生产工艺及实际工况,进一步分析固废产生环节、种类、数量、去向,参照固废处理的要求严格管理,做好台账登记。

       3.规范贮存处置。各企业应当根据贮存的工业固废的类型,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贮存场所,实行安全分类存放,并禁止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对于需委托处置的,应与具有相应利用处置能力和资质的单位签订合同,依法开展委托利用处置业务,严禁委托不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处置。

4.落实管理制度。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与管理组织,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三、法律责任

       请各企业自觉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环保职责,加强企业自身管理,完善工业固废管理制度。若发现企业违反上述规定将一追到底,对私自填埋、丢弃、焚烧等一经查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从严处理,各村委(社区)需加强辖区范围内企业监管,督促企业按规范处置工业固废,一旦发现有违规处置现象,及时上报镇相关部门。

                            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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