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贯彻落实省督察办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武发〔2021〕54号)文件要求,现将常州市武进区省级环保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点位问题(序号4)整改情况予以网络公示。
一、整改问题
东兴圩水产养殖场,位于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大成村,占地面积1205亩,2020 年,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人民政府自筹和争取太湖治理项目等上级项目资金404万元,实施改《前黄镇东兴圩水产养殖尾水零外排项目》。督察发现,约有20亩湿地被清塘淤泥填平,丧失净化功能。
二、整改目标
到2022年12月,修复20亩湿地,加强巡查,督促养殖场长效管护。
三、整改措施
(一)修复20亩湿地,种植茭白、水葱、金鱼藻、睡莲等水生植物。
(二)建立长效管护。前黄镇出台了《前黄镇水产养殖生态化改造长效管理实施方案》文件,积极落实长效管护责任主体,与大成村签订长效管护协议,加强日常管护。区镇两级加强监督指导,整改期间共开展巡查20次,确保养殖户整改管护到位。
四、整改效果
东兴圩水产养殖场已于2022年6月底完成20亩湿地建设,同时由前黄镇建立落实长效管护机制,持续开展尾水常态化治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2日起至2022年12月19日止,共7天。
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镇政府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农村工作局86511624。
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