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江苏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部分条款内容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4384/2022-00036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苏建函建管〔2022〕385号 发布机构: 绿建区  
产生日期: 2022-08-15 发布日期: 2022-08-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江苏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部分条款内容

相关阅读:

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江苏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部分条款内容的通知
苏建函建管〔2022〕385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按照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总体要求,坚持公平性原则,我厅对江苏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了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将“三、主要任务(三)创新工程建设组织模式,营造融合发展新业态专栏1”中:“5.培育工程总承包单位。支持各地将已经承担了工程总承包任务且综合实力较强、合同履约情况良好、质量安全水平较高的单位培育成工程总承包骨干单位,推动龙头骨干企业优先进入工程总承包市场。至2025年,全省培育发展200家以上具有工程总承包能力的单位。”

       调整为“5. 培育工程总承包单位。支持已承担工程总承包任务且实力较强、合同履约良好、质量安全水平较高的单位培育成工程总承包示范单位,支持工程总承包单位做优做强、专业承包单位做精做专,提高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管理、资源配置、风险管控等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延伸融资、运行维护服务。鼓励建设单位根据实施效益对工程总承包单位给予奖励。”

       本次未涉及调整的内容,仍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苏建建管〔2021〕110号)文件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11日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